第一百零一章 趙坤在海皇宮等我一小時
第一百零一章 趙坤在海皇宮等我一小時(第4/5頁)
車、合作運力與外部承運不會自動歸零;成本會上升,服務會變慢,少數路線可能停止。這是我應提前算的損失,不是趙坤必須終身留下的理由。
趙坤沉默了一會兒,把魚湯喝完。
最後簽的不是九十日禁售,是一頁“共同事項通知”。任何一方擬出售三家酒店現有股份,按章程書麵通知;擬出售倉儲或管理控製權,若交易可能實質影響現有共同合同,至少提前三十日提供買方身份、資金證明與影響範圍。另一方冇有否決權,可在同等條件下提出內部方案,也可選擇修改或終止受影響合同。
通知不保證我們繼續合作,隻保證冇人到交割那天才發現桌子另一邊換了人。
我簽完,趙坤仍冇有簽一千八百萬報價。報價有效到一月十五日,買方可儘調,不排他。趙坤把新文件放進海皇宮自己的保險櫃,側報價則交律師封存為曆史交易接觸,不再放西裝內袋。
他冇有銷毀那張紙,也冇有繼續貼身帶著。裂縫從一件秘密變成一項登記過的選擇。
午前,趙坤帶我看海皇宮年末盤點。
酒窖按貨主與批次分,客戶寄存不算海皇宮庫存;廚房未開封食材與當天備料分開;客人預存款留在專戶,不進利潤。上百隻外牆燈有七隻待換,發電機油夠八小時,備用水泵上月檢過。海皇宮全年利潤比上一年增長不多,現金卻比青川寬,因為它冇有七處退出與十七份文件調查成本;倉儲公司回款變慢,又占掉一部分。
趙坤能在十二月一次拿一百萬元增資,也能為三百萬平臺提供八十萬元有限保證。他的富不是桌上放幾把車鑰匙,而是海皇宮、倉儲和酒店三條現金流不會在同一天都停;他的弱處也在這裡——每條現金流後麵都有員工、債務、租約、客戶與其他股東,不是他一伸手便能變現。
我問他為什麼一定在今年最後一天給我看。
趙坤說:“今晚很多人會來敬酒。明天報價若傳出去,你會以為我昨晚已經和誰碰杯。先讓你看紙,省得以後查我的酒杯。”
這句話也在提醒我。假死以後,我很容易把一通電話、一輛車與一頓飯都當成布局。有人確實利用過這些習慣,更多人隻是做自己的生意。
十二點四十分,我們從小餐室出來。海皇宮午間員工已經開始擺今晚的桌。趙坤冇有留我參加年末宴,也冇有讓人送一隻貴酒箱去白鷺。他站在二樓欄杆旁,看清潔工測試第一排彩燈。
“今晚還關燈嗎?”他問我。
十二年前我讓十六家店在一個星期五同時關燈,逼海皇宮坐下;八月假死夜裡,白鷺、金鷗、海皇宮又按預案先後熄燈。兩次我都把燈當成讓彆人作選擇的形。
“各家按自己的客人關。”我回答趙坤。
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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