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老夥伴第一次投了反對票
第八十九章 老夥伴第一次投了反對票(第3/6頁)
七萬六千元,此前已經從我個人分紅承擔,不能第二次拿來扣。反對者主張的品牌損失包括取消團隊、供應商縮賬期和九月退出後的收入下降,共六十餘萬元。若全算我,等於把二〇〇八年末整體需求轉弱也寫成假死後果;若全不算,項目又確實因我的示形承擔額外取消。
我們找三個對照。嵐橋與車站酒店同受假死影響,取消比例不同;瀾城兩家無青川關係的同檔旅店也在十月至十一月下降;青川酒店八月十九日至九月十五的直接退訂能逐筆核。外部會計估算,除已承擔二十七萬六外,可合理歸入品牌應對的淨損失約十一萬元,範圍在八至十五萬,不可能精確到一元。
我同意管理公司再承擔十一萬,從未來六個月應收管理利潤扣,不動工資與公共係統。反對者認為至少十五萬。趙坤提出取區間中位十一萬五,寫明這是爭議和解,不表示所有年末下降歸我。雙方接受。
一筆十一萬五冇有讓我破產,也冇有讓我顯得更負責。它隻是讓假死的成本不再停在八月的一個總數裡,同時防止所有後來生意不好都來找同一座墓碑報銷。
項目增資總額二百萬元,趙坤與我各一百萬。趙坤資金從海皇宮分紅與倉儲留存的合法個人分配進入,不從客戶寄存貨款抽;我的一百萬由個人存款三十五萬、已確認分紅四十五萬、項目股東借款二十萬組成。原本缺得更多,經管理公司利潤讓利和支出調整後,數字降到能承擔。
二十萬股東借款由趙坤提供,按同期短借利率,十八個月,未來分紅先償,不附表決權。我用青川酒店項目分紅權作次級保證,不押白鷺三成、不押老阮車隊,也不拿服務客戶合同。貸款小到外麵不會叫傳奇,卻比我假裝隨手從保險櫃取一百萬真實。
雙方簽同意。早期出資見證在保留與獎勵權益不變頁簽字。青川酒店短期增資通過。
嵐橋的投票冇有這麼順。
項目公司需要一百二十萬元。趙坤與我按現有投入比例各承擔一部分,原樓主不增資,隻同意租約繼續。嵐橋經理和員工代表發現,資金用途裡有四十萬“品牌恢複與客房升級”,卻冇有明確先付裝修尾款。施工方十二月二十日到期,若先換房間電視和大堂燈,尾款仍會壓到下一年。
趙坤認為淡季正適合升級,年初客流回來才能提價。員工代表認為欠著舊工程款再買新燈,與前老板欠四十六天工資時先修水晶大堂冇有本質區彆。
這句話讓會議停了很久。
嵐橋接手的第一課就是工資和既有債先於剪彩。幾年經營正常後,我們也開始把“提升競爭力”放在舊尾款前。升級並非錯,順序會說明誰替未來付錢。
方案改成:一百二十萬中六十萬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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