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一張桌子坐過四個賬房
第八十四章 一張桌子坐過四個賬房(第2/6頁)
四年所有三角三也代表同一審批。
時間會讓同一個符號長出新意思。公司最容易犯的錯,是拿今天的說明去翻譯過去的筆。
第二把椅子的潘文誠從城外坐早班車來。
他在倉儲公司做過會計,二〇〇六年碼頭賬房遷到北郊時被派去接蘇桂。潘文誠戴一副度數很深的眼鏡,說話前總先把紙移近。他冇有否認自己把b.l.寫進表格,卻說縮寫不是他發明。
遷址時,倉儲公司的電腦賬隻給“辦理位置”留四個字符。蘇桂舊表裡寫過“北臨”“外核”“白右”“回格”等不同簡稱,無法統一。潘文誠向顧北山要過舊編號,收到一張隻寫b.l.的便箋,旁邊畫右桌。他便把所有第三層外部核驗錄成b.l.,意思先留空,實際人員另記紙本。
那張便箋冇有保存。顧北山承認寫過,卻不肯說明兩個字母的原始全稱。他隻說潘文誠當時問的是位置,不是人,自己便給位置編號。這個拒絕要到後麵再談。
潘文誠帶來的二〇〇六年導出表證明,b.l.在同一周對應過五名實際經辦。電腦彙總隻顯示位置碼,紙本附件才有姓名。後來有人拿導出表看,便會以為五件事都由b.l.這個人辦理。係統為了便於統計,把原本流動的五張臉壓成四個字符。
六張收據中,第一、第二張落在潘文誠任期。三千二資料補正的第三格實際核驗人是東衡合同助理與一名北線項目代表;四千七倉庫清理則由潘文誠自己核工人費用,陳棟隻核其中六百元文件回程。兩張右上角都寫b.l.,字是潘文誠,因為他負責錄位置,不代表錢歸他。
潘文誠在四千七收據背麵還寫一句:“第三位臨時坐,未建人員號。”八月拿到的複印件冇有背麵。陳棟當時尚未正式為債權人工作,隻拿一張委托傳真到場;冇有人員號,潘文誠照舊把結果歸b.l.。這一步方便了當天付款,也讓陳棟以後發現,隻要帶一份看似有效的委托,右邊那把椅子會替他獲得係統連續性。
“你為什麼不要求真名入電腦?”我問潘文誠。
潘文誠把眼鏡摘下擦,說軟件字段不夠,外部經辦又換得快。倉儲公司當時催他在月底前完成遷址,趙坤要看總數,我要十七份文件繼續運轉,方啟榮的前任要費用彆掛到下一季。所有人問的是做完冇有,冇有人問四個字符三年後會像誰的姓名。
他說完把眼鏡戴回,冇有借“大家都催”免自己的責任。他在補充說明寫:建議使用位置碼但未建立人員對照的長期保存,造成後續無法僅憑電子表識彆經辦;本人負責。公司冇有因此向他追全部二萬八千三。他犯的是記錄設計錯誤,不是自動拿走每一筆錢。
第三把椅子空了一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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