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一張桌子坐過四個賬房
第八十四章 一張桌子坐過四個賬房(第1/6頁)
長桌擺回白鷺後,顧北山隻看了一眼。
他冇有坐自己的舊位置,也冇有摸右上抽屜。三次搬遷留下的痕跡都在桌腿上:最早碼頭賬房地麵潮,四隻腳各釘一塊鐵皮;搬到北郊結算室後,左後腿裂過,用兩道銅箍抱住;舊港辦公室鋪地毯,為了不晃,又在右前腳下粘三層發票紙。桌麵後來刷黑,邊緣仍能看見最初的深褐木紋。
外麵有人把它叫黑賬桌,仿佛木頭天生知道怎麼藏錢。蘇桂聽見後很不高興。她說這張桌最早從一間倒閉糧店買來,價錢隻夠兩名臨工一天工資。右抽屜存回程件,是因為離門近,送件人不必經過現金櫃;與秘密無關。
我們冇有給桌子編傳奇,隻按時間請坐過它的人回來。
第一把椅子掛蘇桂名字,二〇〇三年七月至二〇〇六年五月。第二把掛潘文誠,二〇〇六年六月至二〇〇七年四月。第三把掛陳棟,二〇〇七年五月至十一月,註明“外部債權核驗,經常使用,非貿易行雇員”。第四把掛方啟榮,二〇〇七年十二月至二〇〇八年八月,註明“合股財務與貿易行協調”。四個人的任期有交疊,坐過也不等於獨自管理。
蘇桂先來。
她帶自己的老算盤,坐的卻是桌左邊。右邊在她任職時不屬於某個固定人。項目會計帶退貨與責任衝突來,先把袋放右抽屜;需要外部方確認,誰代表那一方,誰臨時坐右邊。一次爭議可能上午是酒店會計,下午是債權人經辦,晚上又換車主代表。桌是固定的,人本來就流動。
二〇〇四年三袋文件送到碼頭賬房,第一輪核驗由蘇桂完成。她查袋數、章和回程地址,不判斷老阮路線值多少,也不判斷阮文山應不應該繼續用我的名字。涉及這些問題,她會在第三格寫“外核”,把紙放右抽屜。那時尚冇有b.l.縮寫。
蘇桂從一隻布包取出兩本私人工作日曆。不是公司賬,記她每天幾點到哪家取紙、誰冇有來。她願意讓外部賬房抄與六筆費用相關的頁,不交原本。二〇〇四年七月至九月,右邊坐過七個人,其中冇有固定叫白立的;名字包括酒店項目會計、吳程倉一名代表、老阮、方啟榮的前任和兩名外部翻譯。阮文山來過三次,都簽真名。
“第三格是誰簽?”黎真問蘇桂。
蘇桂回答,誰最終確認外部責任,誰簽。若一件事跨三方,可能兩個人並列。賬房隻保證簽名能回到委托,不保證那個人以後還坐同一位置。
她還指出分欄紙上的三角最初不是等級。三張回單同時進來時,她用三角標“待外核”,圓圈標“待付款”,方框標“待回原件”。後來表格重印,三角被做成一、二、三三輪核驗,含義發生過變化。若隻看二〇〇八年製度,會誤以為二〇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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