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海貨貿易行換過三次門牌
第八十一章 海貨貿易行換過三次門牌(第3/7頁)
時已經離開抽屜。
方啟榮看見複寫紙,承認二〇〇八年搬舊港時冇有做逐抽屜清單。倉儲結算室要騰給新業務,家具、紙箱和舊章一天運完。他隻核總箱數,冇有讓上一名會計與自己同頁交接。桌子到了,便當作裡麵的曆史也到了。
現門牌能給出的線索到此為止。
我們把長桌與修回的抽屜重新組裝,不再讓它繼續留在停業辦公室。桌子暫存白鷺普通證據區,不能坐人,也不許先撕分欄紙。其他無爭議家具由房東驗收,貿易行現址進入正式退租。十月底以後,這塊停業牌會摘下,不再讓一間空房因我們舍不得舊線索繼續產生租金。
第二處地址在北郊倉儲公司舊院。
二〇〇六年至二〇〇八年初,貿易行租過結算室一角。倉儲公司搬入新樓後,房間改成司機休息室,牆上原來的玻璃窗口封掉,電話線還垂在角落。趙坤有權開公司房,卻冇有權把曾在這裡工作的外部賬房私人櫃一並算成倉儲資產。我們先找當年退租交接。
交接表記家具七件、紙箱九隻、抽屜四隻。搬到舊港的現址清單隻有家具七件、紙箱八隻、抽屜三隻。總數差兩項:一隻紙箱和一隻抽屜。那隻缺抽屜正是後來單獨維修的嗎?尺寸記錄不同。維修的是長桌右上抽屜;二〇〇八年搬遷少的是一隻活動賬櫃抽屜,帶獨立編號。
值班倉管說舊結算室清空後,剩一批無人認領的紙與小家具,先放工具庫,半年後隨廢品處理。廢品單隻寫木料和舊紙總重,冇有逐件。北郊車場失蹤過的舊工具箱也曾經過同一工具庫,時間相隔幾個月。兩條線第一次在地點上接近,卻不能因此認定東西由同一人拿走。
阿木帶我們去工具庫。現有貨架是新的,地麵一角仍畫著二〇〇八年一月清退格線。九隻紙箱中,八隻在舊港辦公室簽收,缺的一隻編號“海二—回”。倉庫出門登記冇有這個編號,廢品單也冇有。它冇有被正式運走,更像留在院內後換了名稱。
我們查一月至八月所有內部領用。三月,司機休息室申請一隻舊木箱裝遺失物;五月,設備部領一隻活動抽屜作工具格;七月,杜海車場領“舊紙盒一批”整理車輛照片。三項都可能來自清退物,冇有原編號。
方啟榮認為先查設備部活動抽屜。趙坤卻要求按時間順序,不讓他用一個合理猜測把線直接指向許盛。活動抽屜現仍在酒店設備庫,型號與貿易行缺件不符,當天排除。司機休息室木箱在,裡麵是半年無人領取的水壺、衣物與證件複印件,員工代表在場核完,也不是。
剩下“舊紙盒一批”去了北郊車場。那會與後麵的工具箱線索相連,但海貨貿易行的兩份原件不一定都在那裡。我們先回到最早的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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