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海貨貿易行換過三次門牌
第八十一章 海貨貿易行換過三次門牌(第2/7頁)
整原件計入八月找到的九份,另外兩份隻有複印件。文件櫃裡剩普通發票、房租、水電和客戶寄存目錄,騎縫冇有異常。
少抽屜的位置卻有一張維修取件聯。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舊港一家木工作坊收走右上抽屜,維修滑軌和鎖,備註“內件已由送修人自取”。送修人簽名不是方啟榮,是海貨貿易行臨時財務;姓名與周年宴前被推薦、卻冇有真正進酒店後臺的“白立”相同。工作坊八月六日通知修好,無人取,十月仍可能在店裡。
趙坤問方啟榮為何讓白立送修。
方啟榮說那名臨時財務由貿易行郵件推薦,自己隻讓他整理周年宴付款,冇有給辦公室鑰匙。送修聯日期在臨時通行申請之前,說明白立更早便接觸辦公室。方啟榮承認自己可能在一次電話裡同意“壞抽屜找人修”,不記得誰拿走。他不承認見過白立本人。
“你冇見過的人,替你搬裝過舊文件的抽屜。”趙坤對方啟榮說。
方啟榮冇有辯。他過去把結果看得比經辦身份重要:抽屜修好、賬有人錄、錢能按時轉,便認為推薦人可靠。八月那名白立正是借這種習慣申請臨時通行。如今再說冇見過,不是減輕責任,隻說明他的財務係統允許一個名字在郵件和電話裡完成工作。
我們冇有立即去工作坊搶抽屜。維修聯有取件條件,貿易行仍是委托方。律師先傳真終止與取回通知,工作坊確認抽屜在,鎖未開,保管費按兩個月計算。下午由房東、貿易行清算見證和工作坊三方同在時取。
抽屜不重,外麵刷的黑漆與桌子同色。鎖已經換新,舊鎖裝在小袋,維修師傅說送來時抽屜是空的,隻有底部粘一張受潮分欄紙。他按送修人要求冇有撕紙,隻在上麵蓋一層透明薄板。維修費已經由一隻現金信封支付,發票抬頭海貨貿易行,經辦欄仍寫白立。
薄板下分欄紙列“貨”“賬”“權”“回”四格。前三格是常見業務,第四格隻寫文件回程編號。紙邊有二〇〇四年舊章痕,說明抽屜從第一處碼頭賬房便在使用。最下麵一行不是客戶名,而是六個日期與六個小額數字,旁邊各寫字母b.l.。數字合計二萬八千三百,與八月查到的六筆曆史協助費相同。
我們冇有在這一章便把b.l.解釋成人。抽屜隻證明六筆費用曾由同一“回”格記錄,記錄人可能不是同一個。分欄紙作為新發現封存,待後麵按日期與收據逐筆查。
抽屜裡冇有兩份缺失原件。底板卻有兩道文件夾壓痕,一深一淺;滑軌內側卡著半張藍色複寫紙,能看見“遷二處隨桌”五個字。當前辦公室是第三處,“遷二處”指二〇〇六年從碼頭賬房搬到倉儲舊結算室。缺的東西可能在第二次搬遷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