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河內隻留半扇門
第七十七章 河內隻留半扇門(第3/8頁)
內辦事點同時清理四年積下的樣品、舊零件和退貨包裝。十一隻箱在八月十六日完成初盤,原定十九日隨返程車送瀾城。十八日出現負責人死亡通知後,梁佩暫停;吳程四十八小時期滿,白立冇有簽交割,按理應恢複原發貨方退回。實際到二十八日才重新裝車,其中八隻發走,三隻因重量與初盤不符留在爭議區。
牛皮袋裡的編號表隻列十隻。
黎真把十一隻初盤表、八隻出庫單和三隻爭議單排在酒店桌麵。數量本來正好,編號卻有一個重複、一個消失。初盤第七箱與出庫第五箱使用同一張條碼複印件;真正的第五箱編號冇有出現在出庫或爭議區。若隻按箱數,八加三仍是十一,冇有少。按唯一編號,有一隻箱可能被另一隻頂了位置。
這與白六三舊索引的漏洞相同:總數對,身份不對。
我問梁佩誰貼條碼。她說初盤由辦事點臨時文員,裝車由吳程倉管與青川一名外聘裝卸共同確認。臨時文員合同八月二十日結束,現已回老家;裝卸工還在城南另一處倉。吳程可以提供合同和當日排班,卻不會讓我們半夜去找人。他要求所有詢問在倉內進行,有當地會計在場,問題隻圍繞青川箱號,不問無關客戶。
“那個人可能已經被買通。”盛勇在酒店門邊說。
梁佩看向盛勇,問他有什麼證據。
盛勇說冇有,隻覺得編號不會自己重複。
我讓周萍留在瀾城準備文員與裝卸工的合法工作記錄,不讓阿木先查他們家人。一個重複條碼可以來自故意替換,也可以來自打印機卡紙後順手複印。若先把人當內應,後麵每一個記不清都會被我們聽成撒謊。
十月二日早晨八點,吳**隻開了半扇倉門。
大型滑門左側固定,右側升到一輛叉車可以進出的寬度。倉庫照常營業,其他客戶的車從另一門走。青川查驗區用黃線圍在退貨庫旁,裡麵擺三隻爭議木箱、一張長桌、一臺電子秤和兩部照相機。一部由吳程的人使用,一部由梁佩使用;我們自己的相機封在文件箱,除非雙方同意不準拿出。
吳程先讓三隻爭議箱過秤。重量與八月二十八日記錄一致,外部封條完整。箱號分彆為退七、退九、退十一,其中退七的條碼正是與已出庫第五箱重複的那一張。若標簽是在裝車時貼錯,退七裡麵可能隻是原來的第五箱貨;若有人有意換號,真正退七的內容可能已經隨車回瀾城。
黎真冇有要求開箱。先核外層。
退七木板右下角有兩排釘孔。第一排是初盤時的四枚短釘,第二排用了六枚新釘,說明十九日至二十八日之間開過一次。爭議單隻寫“複核重量”,冇有開箱記錄。封條之所以完整,是新封條貼在舊封條被整塊連木皮揭下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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