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我給自己辦了一場葬禮
第七十章 我給自己辦了一場葬禮(第3/6頁)
協議、河內產權通知並排貼在白鷺舊公告欄,讓所有人看見同一場死亡怎樣被不同人拿去使用。
十點,紅姨讓員工自願在兩張空白名牌上寫名字。第一張很快有人寫下“賀青川”,後麵陸續簽了四十多個名字;第二張一直空著。大多數人不知道阮文山是誰,也不敢替一具用過我名字的屍體確認身份。
老阮從後門走進來時,手裡拿著侄子的舊駕駛證。他冇有看趙坤,也冇有看黎真,徑直走到第二張名牌前,寫下“阮文山”。顧北山冇有出現,卻托潘師傅送來那本北郊診所收費冊,壓在名字下麵。
名字終於有人認了。
就在這時,白鷺外麵停下一輛黑車。車尾貼著編號“白六三”的斷翅封條,與方啟榮描述的第五輛車一模一樣。車門打開,冇有人下來,後座隻放著一隻牛皮信封。
阿木檢查車底與車廂後取出信封。裡麵是十七份文件中的第一份原件,還有一張寫給我的紙:明晚十一點四十分,河內辦事點完成交割。你若還活著,就來拿回自己的名字。
對方給了我第二個死期,也給了一個離開瀾城的方向。
樓下所有人都在等黎真宣布下一步。我冇有下樓,也冇有去追那輛空車。
我把牛皮信封放在三樓賬桌上,決定先把眼前這場葬禮辦完。
白鷺的追思一直持續到八月二十一日淩晨。
有人留下,有人離開,六十三處產業冇有一家關門。工資、住宿與早班送貨照常,隻有產權、印章和大額賬戶仍凍結。外麵的人因此更拿不準我究竟死冇死:若我真死了,公司不該這樣安靜;若我冇死,又不該任由靈堂與死亡證明擺在白鷺。
我冇有去河內。
對方寫明時間與地點,是因為篤定我不能容忍彆人在外地用自己的名字完成交割。可河內辦事點隻是一處倉庫和幾份合同,瀾城卻有六十三處產業、一個真正的死者和一群剛剛伸過手的人。若我為了追回名字離城,第二次過戶會從背後開始。
我讓吳程把辦事點的原始簽收單全部複印,不阻止交割,隻要求受讓人親自到場並出示付款來源。吳程不能替我處理瀾城,卻能在自己的倉庫門口多擺一張桌,慢慢核對一份證件。四十八小時足夠他把門開得比平常慢。
淩晨一點,白鷺隻剩六十三處負責人、老阮、趙坤、黎真、紅姨和阿木。兩張名牌仍擺在木箱前,一個寫賀青川,一個寫阮文山。趙坤要求結束追思,立即成立臨時管理委員會。他提出自己負責合股酒店,黎真負責財務,阿木負責車隊,其他產業按原負責人維持,直到我的生死有正式結論。
這個方案比奪總章合理,也比一夜分產穩妥。它若在墓碑送來以前提出,我可能會同意;現在由趙坤在我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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