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借出去的錢不能買下一扇門
第四十一章 借出去的錢不能買下一扇門(第2/2頁)
己所謂的厲害。瀾城許多人接電話,不是因為我能奪走他們的店,而是他們知道出事時可以拿到錢、車和一張能說清的表,同時不用先把門交出來。權力若隻能通過占有證明,就永遠長不到房契以外。
危機借款全部結清用了十一個月。利息收入隻有幾萬元,不夠覆蓋管理與一筆壞賬。共同基金卻因此多了七家真實履約記錄。下一次需要錢,額度不再按誰會說話,而按過去怎樣使用、怎樣償還。
方啟榮建議把基金擴大成正式金融業務,向六十三處以外放款。利潤可觀,趙坤也有資金。我拒絕。我們懂的是自己的供應、工資與客流,不懂陌生人的全部債;把危機工具變成追求利息的生意,會讓青川開始希望彆人缺錢。
基金隻服務現有員工、合作方的工資與運營應急,不接投機,不麵向公眾。每年餘額與壞賬公開給成員。冇有人因此稱我善人,很多老板反而嫌額度小、審查細。它仍足以讓十四處現金不足項目在代理演練時不必搶總章。
周年宴前,黎真要求所有借款曆史從公開展示中刪除,隻保留彙總。活動公司曾想做“青川救過多少家店”的牆,被紅姨當場撤下。借款已還便是結束,不該變成老板多年後炫耀彆人困難的牌匾。
被撤的展板底稿卻冇有銷毀。許盛設備部負責清理道具,文件袋後來在他倉內少了一份。假死當夜,接管方案列出六家曾借款項目的脆弱點,部分措辭與展板底稿相同。
許盛說活動臨工可能帶走;臨工名單裡有一人登記電話屬於陳棟舊倉。人已離開,地址查無。線又回到假酒案,卻冇有足夠證據說明同一人策劃。
我當時決定周年宴照常。每多發現一張流失紙,阿木便建議取消;我認為對方若在收集,公司越突然停宴越會暴露我們怕哪一項。我們隻縮小公開材料、換車輛安排、凍結周年當日大額權限。
我以為“示形”能讓等我出錯的人先動。冇有想到被放在臺上的餌,不隻是我的車和印章,還有許多普通人剛還完的一筆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