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一枚章不能走完七道門
第二十一章 一枚章不能走完七道門(第1/3頁)
從三十七碼頭到河內,貨要過七道門。
碼頭出庫、短駁車場、邊倉、長途承運、河內外倉、收貨驗數和最終付款,每一道門都想看上一道留下的紙。紙卻不是同一種:有人認紅章,有人認簽名,有人隻認封條與重量。哪一處把自己的習慣說成唯一規矩,貨便停在那裡。
我們第一次按“北一”流程送二十箱廚房配件,六碼、回撥和經辦名都齊。貨順利出碼頭,卻在短駁車場被拒。車場不肯讓司機帶三鎖盒上路,也不願每天等報碼,隻要求蓋一個他們熟悉的圓章。若換圓章,三十七碼頭的核驗鏈又斷。
杜海主張每道門做一枚章。七處七枚,按各自要求蓋,最快。黎真問他,一張貨單走完後出現七種印跡,日後少貨該從哪一枚開始查。杜海說至少貨先能走。
我冇有否認效率。貨車每多停一天,都有倉費、司機與違約。流程若設計得隻有總部看得懂,最終會被現場繞開。我們把七道門的要求抄到一張橫表,不先規定統一工具,隻找它們共同需要的信息:這是誰的貨、數量多少、誰交出、誰接收、出了差異找誰。
五項信息不因章形改變。黎真給每批貨設唯一編號,七道門都在同一編號下簽自己的習慣;紅章、圓章、簽字可以不同,數量與交接時間必須連續。前一道寫二十箱,後一道隻能接二十箱或當場寫差異,不能月底再用損耗補。
第一批試行貨在第四道門少了一箱。短駁車場交二十,長途承運隻收十九。雙方各有簽名,時間相差十二分鐘,過去會互相說對方數錯。唯一編號下還有過磅重量,短駁出場重量比長途入場多三十七公斤,與一箱配件相近。少貨發生在兩道門之間的等待區。
等待區監守員說冇有人開車門。封條也完整。阿木檢查後發現車廂側麵有一塊維修板,隻用兩顆螺栓固定,不破後門封條也能取貨。那隻箱在旁邊廢料棚找到,尚未被運走。監守員承認收過錢替人留下一塊板,卻不知道箱裡是什麼。
我們冇有因此要求七處都用青川的人。等待區換雙封條,維修板納入交接照片;車場賠十二小時延誤並處理自己的員工。若青川派人守完七道門,成本會讓這條線失去意義,也會把責任全收回自己。
第二個月,貨損從每百箱三點二降到零點六,平均通行時間卻多了四小時。方啟榮認為四小時過貴,建議金額低於五千元的貨免完整鏈。黎真不同意按貨價免,因為最容易被拿來試漏洞的恰是小貨。
我們改為按風險而非金額分級。普通布草、餐具可批量掃碼與抽查;印章、證件、現金、車輛原件和能改變產權的文件無論金額都逐件交接。壞一隻杯子與少一枚備用章不是同一種損失。
這條分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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