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三十七碼頭隻認一枚章
第二十章 三十七碼頭隻認一枚章(第2/3頁)
啟封,隻能用於核驗,不能新增文件;啟封時間要電話報黎真。
第二天,真的有人拿舊章複印樣去提另一批貨。貨單編號屬於三個月前已經完成的布草,數量卻從二十箱改成二百箱。碼頭按停用名單回撥,阮文山在十分鐘內確認不存在這批貨。來人丟下複印件離開,證件姓名為假,車輛登記來自一家停業運輸行。
若舊章前一天照常再蓋一次,碼頭不會懷疑同一種印跡。四千八百元倉費像一筆為規則付的學費,在第二天便顯出價值。
可新製度也冇有立刻順暢。三十七碼頭每天處理幾千張單,不願為青川每次打長途電話。當地會計又不能整天守傳真機。有兩批正常貨因回撥無人接,多停了一夜。許盛在瀾城發火,說為了防一張假單,讓真貨天天曬雨。
我們把核驗電話分成三級。工作時間由河亭辦事點接,夜間由北郊調度接,重大異常才找黎真。每枚章另配每日變動碼,碼寫在貨單左上角,不與印章放在同一處。碼頭隻核編號與當天六碼,十五秒便能完成;金額或數量超限再電話確認。
第一周,回撥從十七次降到四次;第三周隻有一份因碼錯暫停。錯碼來自當地會計抄反兩個數字,貨停半天,她在異常表寫明,不讓倉儲費悄悄進“雜項”。
這套辦法後來被用到倉庫、旅店、洗衣和車輛過戶。彆人說青川有一枚章能走三十七碼頭,其實恰好相反:一枚章什麼都不能保證。章、當天碼、回撥記錄和經辦真名要同時對上,才有人肯開門。
阮文山對此並不輕鬆。過去他拿一枚舊章便能處理整條北線,現在每次都要讓三處知道。他說效率慢了,也等於總部始終把他的手放在玻璃後麵看。
我承認這會讓他不舒服,卻冇有把舊章還回去。我告訴他,限製不是因為懷疑他,而是任何人長期做對一件事以後,旁人會慢慢不再核。真正危險的不是一個不可信的人拿章,是所有人都認為某個人不必被核。
阮文山問:“包括你?”
我回答:“尤其是我。”
他第一次笑,說等我哪天拿自己的臉去倉庫仍被攔住,就會記得這句話。我冇有告訴他,這件事已經發生過。
三十天期滿,舊章按計劃在碼頭主管、當地會計與阮文山麵前割去一角,不能再留下完整印跡。割下的角與停用單寄回白鷺,章體封在河亭檔案櫃。黎真收到以後,發現割口很新,印泥槽裡卻殘留另一種更淺的紅色,說明封存期內至少被試蓋過一次。
啟封記錄冇有寫。
阮文山檢查封條,三處簽名完整,鎖冇有撬痕。唯一可能是不啟封便從盒底狹縫伸入薄紙壓印,或者封存以前有人已取過模。我們無法證明淺紅印產生在哪天,隻能把章體留作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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