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停業七天,工資照發
第十七章 停業七天,工資照發(第2/4頁)
酒店停止新入住,餐廳不接外客,車隊保留三輛無接觸史車輛運送藥品和必要食物,其他車停在北郊分區檢查。洗衣房隻完成已收布草,不接新單;培訓樓暫停集中課程,願回家的學員領取車費,留下者分層住宿。
紅姨提出把“工資照發”寫成具體日期。否則員工聽到的是老板一句安慰,月底仍不知道錢在哪天到。黎真將七天工資分兩次支付:停業第三天發四天,第七天發三天;若提前複工,正常工資接續,不衝抵。所有人簽收時註明“停崗工資”,不寫借款,不要求以後加班償還。
第一筆支付前,方啟榮建議隻發基本工資,不發原排班中的夜班津貼。他認為人冇有上夜班,不應拿津貼。紅姨反對,因為停崗不是員工選擇,有人原本靠夜班津貼付房租。兩邊各有道理,最後按津貼的一半發:不發生夜間交通和餐費,風險補貼也不應全扣。計算辦法貼在每處門口。
停業第二天,城內另外兩家旅店仍照常營業,卻把近一周住過青川的人拒在門外。一名供應商從青川退房後無處住宿,提著箱子回來。前臺按“暫停新入住”不能重新給房,他說自己前一晚本來就是住客,隻因害怕先退。
羅秀冇有自行改記錄。她給我打電話,我讓酒店劃出一層作為原住客返回區,隻接七天內登記過且無症狀的人,入住前由診所人員檢查。不是為了賺房費,而是不讓已經與青川有過接觸的人四處找門。房價按原價,餐食送到門外,願離開的隨時退剩餘款。
這一層最多住了二十一人。有人把我們說成收留“危險客”,後街夜宵攤全部關了,修鞋鋪老板也把木門釘上。酒店每天在門口公布人數、體溫異常和清潔時間,不公布姓名。第一天零異常,第二天一人低熱,經診所確認是牙病,第三天仍零。
阿木要求把十九名接觸者的姓名傳給四十一家客戶,免得他們不知情接觸。紅姨隻同意傳工作地點與最後到訪時間,不傳個人住址和家屬。客戶需要知道誰曾進店,不需要借此找到一個人的家門。
第三天,盛勇退熱。他在診所打電話,第一句問工資。黎真告訴他四天停崗工資已放進家屬領取袋,不扣醫藥預付款。盛勇沉默很久,說若早知道停崗也發錢,第一晚咳嗽便會報告。
這句話被寫到車場門口。我們過去反複教司機安全、報病和檢查,卻同時用全勤獎讓他們害怕開口。規則不是牆上寫哪句話,而是哪一種選擇會讓人少拿錢。
第四天,海皇宮的一場宴會臨時取消,客人理由是趙坤與青川合股。趙坤損失三萬多定金,還被要求雙倍退。他來到空酒店,繞著一百零八間無客房走了一層,最後同意把項目賬戶十萬元轉作短期周轉,但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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