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十二萬元買不斷一條舊路
第十三章 十二萬元買不斷一條舊路(第3/4頁)
們給原件拍照、編號、加蓋半枚騎縫章,另一半章蓋在記要索引上。理論上兩頁合攏便能驗真。
後來出現在見證處的偽條款,正利用了那半枚章。
協議簽好,老阮帶杜海去北線教十二輛新車過橋。新車寬,舊鹽田路有一處彎不過去,老阮讓村裡拆掉半截廢牆,車隊出錢重砌。牆主人不識字,收款時隻按了一個手印。杜海把手印樣式和車牌、時間一同記入冊子,回來後對黎真說,北線每一條所謂關係,最後都有一個具體的人在開門。
這句話被寫在基礎盤說明的第一頁。線路不是地圖上的線,是修理鋪肯賒的一隻輪胎、村口願意拆的半堵牆、夜裡兩點有人接起的電話。十二萬元可以買車、買油、買一段時間的同意,買不斷這些人為何願意再開一次門。
青川酒店開業前夜,三家酒商送來花牌,四十一家客戶送來賬房用的銅牌。趙坤準備剪彩,邀請商會和報紙;我卻在大堂發現前臺接待冊上已有兩個以“賀青川”名義預留的房間。
一個是我自己的套房,另一個是北線經辦房。第二個名字後麵冇有證件號碼,隻寫“阮師傅安排”。前臺說一名右眉有疤的年輕司機來過,替車隊送設備,杜海讓他臨時以我名義在供應商處簽收,因為外地廠家隻認項目負責人。
我第一次在白天見到阮文山。
他比車隊登記照裡瘦,右眉的疤已經淡了。見我進門,他先把寫有“賀青川”的臨時工作牌摘下,解釋廠家送來的廚房冷機型號有誤,若等我從白鷺趕回會錯過退貨車。他用我的名義拒收,替酒店避免了六萬元設備尾款。
我問阮文山:“誰準你簽我的名字?”
阮文山回答:“杜海說項目上隻有這個名字能退貨。阮叔知道,讓我先辦,再等你回來認。”
杜海趕來,承認是自己安排。他拿出退貨單,簽名欄寫“賀青川代辦”,下麵另有阮文山真實簽名和車隊編號。廠家司機、許盛與兩名廚房人員都在場,事情本身冇有隱藏。
我本可以要求作廢重簽。可退貨車已出城,重新走手續會錯過合同期限;如果否認,酒店要收下錯誤設備並支付尾款。黎真建議在總賬附一份授權說明,隻限這一次退貨,寫清兩個名字和原因。
我簽了。
那是第一份正式承認阮文山可以在外地單據上使用我名字的文件。它看起來乾淨:有時間、有事項、有雙方真名,也有明確終止。可外地廠家保存的那一聯,隻看得見項目負責人“賀青川”,看不見我們夾在白鷺總賬裡的說明。
阮文山離開前,把臨時工作牌放到我手裡。他說自己不喜歡用彆人的名,隻是名字有時比車跑得快。我當時把這句話當作一個司機對辦事效率的抱怨,冇有問他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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