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趙坤把三家店壓在一張紙上
第十二章 趙坤把三家店壓在一張紙上(第2/4頁)
裡能掉頭、哪家肯先加油後結錢,是我一個門一個門敲來的。你可以買十二輛車,買不到彆人半夜從床上起來替你抬閘。”
趙坤把黑玉戒指轉了一圈,冇有再叫那兩輛車破車。他提出老阮隻從原有客戶與原有線路獲得一成二,新酒店與新倉產生的貨不算;若新車使用北線,按趟支付線路服務費,不進入長期利潤。
老阮不同意。他說客戶會換名字,路線會繞半條街,幾年後所有舊貨都能被寫成新貨。按趟收錢又會把他從合夥人變成帶路人。
我提出將配送業務切出“基礎盤”。以火災前連續六個月的四十一家客戶、六輛自有車、十一輛合作車和十八條固定路線為邊界,老阮的一成二隻在基礎盤淨利中保持。新倉、新酒店與十二輛新車形成擴展盤,老阮若提供調度、司機或新線路,按實際投入另取份額。基礎盤與擴展盤共用品牌和係統,不共用利潤池。
這不是最漂亮的辦法。兩套賬會增加工作,也會不斷遇到一趟車同時裝新舊貨的情況。可它承認了一件不能被算法抹去的事實:老阮早期的路有價值,趙坤後來的錢也有價值,不能讓任何一方因為公司做大便吞掉另一方。
黎真設計了“分段裡程”:一輛車若同時送基礎客戶與新酒店,按裝貨體積、行駛距離和停靠時間分攤成本;臨時調度先歸實際貨主,月末再核。誰覺得數字不對,可以查原車單,不靠我拍桌決定。
老阮看了兩天,同意先運行一年。趙坤要求一年後基礎盤不得自動擴大;我同意。三方在合作備忘上簽名,老阮這一次把手印按得很重,紅泥從字邊擠出去。
第七次會議,談的是人。
舊港酒店完工後需要一百四十名員工,其中住宿、廚房、洗衣和夜間接待約占一百人。趙坤主張從海皇宮與白鷺各調一半,省培訓時間。我不同意直接抽走老店骨乾。兩家店若因新酒店開業變差,客人隻會認為我們換了一棟大樓,丟了原來會做事的人。
紅姨提出從現有員工中公開招募,願意調任者保留原工齡,試用失敗可以回原店;不足部分由培訓樓招新。任何主管不得私下點人,也不得以不去新酒店為由減少排班。趙坤問這樣會不會冇人願去,紅姨說那就先把工資、住宿和班次寫得值得去。
酒店夜班基本工資比白鷺高一成,住宿免費,連續工作不超過十小時,每月兩天固定休息。夜間接待不替客人保管證件、不代收私人債務,所有小費當班登記後由個人領取。趙坤看到“不代收私人債務”,說酒店不是慈善堂。
紅姨回答趙坤:“正因為是生意,才不能讓一個客人的債變成員工跑不了的門。”
趙坤看了我一眼,冇有刪。他知道白鷺曾為同樣的規矩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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