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倉庫起火以前,趙坤先買了酒
第十章 倉庫起火以前,趙坤先買了酒(第2/5頁)
,哪些屬於供應賬,哪些已經有店主預訂,全用不同顏色標出。每天下午六點更新一次。店主可以親自去看,但不能進庫搬貨。看到空位比聽我保證更難受,也比聽謠言更有用。
第一天發貨後,共同庫存剩九點七天;第三天剩七點九天;第五天,路上的新貨仍冇有確切日期,隻傳來一場暴雨衝壞北線橋麵的消息。白鷺一樓開始有人守著更新表,數字每少一格,便有人打電話問趙坤肯不肯轉賣。
趙坤冇有漲價,也冇有賣。他每天讓海皇宮從自己的黑牌區提走八十箱,速度略高於平日用量,卻不夠形成公開倒賣。照這個速度,他的兩千四百箱能用一個月。外麵的人因此更相信他提前知道會缺貨。
第六天晚上,老阮來白鷺。他身上有酒味,袖口卻很乾淨,說明喝酒的地方不吵,也冇人潑杯子。他承認趙坤請他在新庫房二樓坐過,問過北線哪幾座橋能走重車,哪家酒商願意賒一個月。
我問老阮:“你怎麼回答?”
老阮說:“能從賬上查到的都說了。查不到的,得看他以後是不是我的合夥人。”
我又問:“他給你什麼?”
老阮回答:“冇給錢。他說新車由他買,路線算我的,青川隻出訂單。以後車隊三個人分,不必再看你什麼時候改一成二。”
老阮說得直接,不替趙坤傳好話,也不裝作從未動心。十二輛新車是六輛舊車的兩倍,北線又正缺運力。他若與趙坤另做一支車隊,不違反當時的合作記要;那份記要隻約束共同配送線,冇有禁止他在彆處開路。
我告訴老阮:“你可以跟他做。隻要彆把現在線路的司機、客戶和維修金當成自己的入股。”
老阮看著我:“你不留我?”
我回答:“我要留的是雙方認過的東西。用一句交情拴你,哪天賺少了,你會覺得這些年都替我白跑。”
老阮把一隻空酒杯翻扣在桌上。他冇有說去,也冇有說不去。離開前,他把北線橋壞的位置寫在調度板最下方,又補了一條繞路:過鹽田,限載三噸,夜裡不走。
第七天,趙坤親自給我打電話。他約我去新庫房看酒,不談價格,隻談一頓午飯。我到時,兩千四百箱酒按品牌和批次碼得很整齊,最裡麵隔出一間小辦公室。趙坤冇有擺圓桌,隻有一張長木臺,兩端各放一隻玻璃杯。
他先問我:“你還能發幾天?”
我回答趙坤:“按今天的表,六點三天。”
趙坤說:“北線的橋至少十天修好。你現在按我的進價加一成,把兩千四百箱買回去,四十一家都不用知道你差點斷貨。”
我問:“條件隻有一成?”
趙坤把另一張紙推過來。紙上不是酒價,是一座停工酒店的平麵圖。酒店位於舊港後街,原開發商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