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三十七章解惑
第一千五百三十七章解惑(第2/5頁)
活的大陸人,那通過正式申請,如實填寫資料就可以成為我們互助會的會員。入會之後,哪怕是零積分,也同樣可以享受信息分享,物資交換,
甚至是危機救助,法律援助等基本的會員福利。”
“我初步的想法是,我們先出一本小冊子,把互助會的聯係方式,所能為大家提供的服務內容,還有大家在日學習,工作,購物,租房,交通出行,保險醫療,再留資格各方麵的經驗彙總,都刊印出來免費發給我們的同
胞。有可能同時再出一份內部刊物,介紹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以及解決問題的方式。當然,這也是免費發放,以便於大家避免踩坑嘛。畢竟為全體在日同胞提供福利,儘可能改善大家的生存處境,才是我們的初衷
嘛。”
“至於會員資格隻有兩種可能會被取消。第一種是你主動放棄了共和國的國籍,加入了日本籍,那你就不再是我們的同胞了。最後一種就是有人做了對不起祖國事情,坑害算計自己的同胞,嚴重傷害了大家的感情,那這樣的
行為是我們不能容忍的。這樣的人也壓根不配再做我們的同胞。理應清除出我們的隊伍......”
這些話簡明扼要,通俗易懂,冇有人聽不明白的。
不少人都跟著點頭,“哦,明白了,這個好這個好,大家彙總經驗出個冊子太有必要了。我要是剛來時候,就能有這樣的冊子,我也不至於吃那麼多虧啊......”
這句話在人群中引起了一陣哄笑,引起了更多的共鳴,有人就說了,“大家還不是都一樣,都是來了之後,被撞得滿頭包呀。”
隻是每個人的想法終究不會完全一樣,這不,王豔似乎頗有抬杠的潛質,這又開始公然唱反調了。
“坑害同胞的人被清除出去,這個我理解。可加入日本籍就一定要被取消會員資格嗎?是不是有點太苛刻了?畢竟在哪個山頭就要唱哪兒的歌,在人家的地盤上,真入了日本籍有利於大家擁有一個更好的前途。這又不違法,
純屬個人選擇問題。何況我們的家人還都在國內呢。即便改變了國籍,可我們對家鄉,對祖國還是有感情的嘛”
這是典型的“既要且要”啊,看來哪個年代都有這種自私自利不以為恥,反引以為榮的人。
不過好在這個問題,根本不用寧衛民親自解釋,彆人就有看不過的了,主動迎戰。
“哎,我說這位同胞,拜托你先搞搞清楚好伐。連國籍都換了,那還算什麼同胞啊。嚴格說,那連華僑都不算了。要說的再粗俗點,換國籍的人就等於給自己換爹媽,既然你都成了彆人家的孩子了,原先的爹媽都不認了,那
怎麼還好意思天天回家蹭飯呢?更何談感情?真有感情誰會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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