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寧最後一個縣令

第21章傷亡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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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傷亡的代價(第4/5頁)

:陣亡者的子女——孤兒——由縣衙統一撫養。管飯、管住、管識字。

第三件事:定北縣會在城門外立一塊碑——刻上所有陣亡者的名字。

人群安靜了一會兒。然後有人低聲說了一句話——聲音不大,但周圍的人都聽到了。

「——這個縣尉,說話算數。」

那句話像水波一樣在人堆裡慢慢擴散開。冇有人歡呼,冇有人鼓掌——但那些原本沉默的臉上的表情,從一種「認了」變成了「這個人能信」。對於一座在邊境上獨自撐著的孤城來說,這種信任比什麼都值錢。

當天深夜,陳牧又去了城牆。

他一個人坐在箭垛旁邊,看著城外那片還冇有清理完的戰場。白天的時候,他組織了一批人去搬運北戎士兵的屍體——在城外挖了一個大坑,澆上火油,一把火燒了。燒了整整一個下午,黑色的煙柱在草原上升起,幾十裡外都能看到。冇有人說話——所有人都沉默地看著那些屍體在火裡蜷縮、焦黑、化為灰燼。處理敵人的屍體,不是什麼值得慶祝的事——隻是一種不得不做的善後。

而守軍的陣亡者——陳牧選在了城門外的一處高地上,一人一墳,麵朝南方。三十七座新墳,排列得整整齊齊。趙鐵柱帶著還能動的人每人鏟了三鏟土——這是邊軍的規矩。冇有棺木,就用草席裹著。冇有祭品,就在墳前放一碗水——那邊軍的說法是:走了遠路的人,路上要喝水。

沈墨不知道什麼時候也上了城牆。他在陳牧旁邊坐下來,冇有說話。

過了很久,陳牧開口了:「三十七個人。」

沈墨冇有接話。

「我穿越過來——剛好一個月。」陳牧說,「一個月裡,死了三十七個人。」

「他們不是因為你的決定死的。」沈墨說,「他們是死在北戎的刀下。」

「——但下決定守城的人是我。」

沈墨沉默了一會兒:「那你覺得——如果不守,他們能活嗎?」

陳牧冇有說話。

「他們逃不掉的。」沈墨說,「北戎不會因為你投降了就饒了你——他們隻會把你當牲口一樣對待。你守了——至少活下來的人能繼續活。而且——」他停了一下,「——你給了死去的人一個說法。免三年賦稅,養孤兒,立碑——朝廷從來冇有做過這些事。但你做了。」

陳牧冇有說話。

月光照在城牆上,遠處草原一片寂靜。他坐在箭垛旁邊,想起了白天那個蹲在灶臺邊撥弄灰燼的小孩——那雙又大又亮的眼睛——和那句「學了字能吃飽飯嗎」。

「——你說得對。」陳牧說。

「什麼說得對?」

「跑不掉的。」陳牧說,「那就隻能——守下去。」

沈墨冇有再說話。他坐在城牆上,陪著陳牧看著月光下那片安靜下來的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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