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山河同守空簍先認竹篾不認白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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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山河同守空簍先認竹篾不認白布
九月四日,雨勢仍壓著東嶺溝。
水標比昨夜低一寸,離空手觀察線還遠。人員、貨物和空簍繼續全停,兩處落腳點誰也不為送一塊白布過溝。
第一落腳點先核牆上斷布。
那條布原是白布七號識彆樣。三村建立簍號時,各留一條號碼樣在第一落腳點,讓新接力人學會看數字位置、藍線收邊和紅色作廢針腳。
識彆樣不能係到簍上。布尾有一道斜紅針,表示隻供辨認。
夜裡被剪走的是寫七號的中段。釘在牆上的布頭還在,斜紅作廢針腳留在布尾。有人若隻拿走數字段,便能避開紅針,將七號係到陌生簍上。
守屋人冇有開門追。天亮後,他站在屋內用木尺量殘布寬度、剪口與釘眼,再讓同屋見證複讀。原樣頁寫布長、藍線位置和紅針距離,今日殘部能接上原樣長度。
第一落腳點因此確認,失去的是七號識彆樣數字段,不能確認誰剪、帶往哪裡。
第二落腳點則從三隻簍體認身份。
白布六號原頁寫,簍底外圈有一道弧形舊裂,右側簍口纏三圈淺麻線,空稱最輕。
白布七號原頁寫,底部有兩點灶灰燒出的黑痕,左側第三根豎篾換過新竹,補篾顏色偏淺,空稱居中。
白布八號原頁寫,上沿新補一段寬篾,底部無黑點,空稱比七號重半兩。
安全屋內的三隻簍不挪出門。看守人與兩名留宿接力人逐隻翻底、看補口,再用屋內原秤複稱。
第一隻弧裂、三圈麻線與最輕空稱相合,是六號。
第二隻冇有布號,底部雙黑點、左側淺色補篾和居中空稱全合,是七號。
第三隻上沿寬補篾、底部無黑點,空稱比七號重半兩,是八號。
失號簍體冇有被換走。真實白布七號仍在第二落腳點,簍內為空。
兩處複核冇有互送實物。第一落腳點用牆上原樣頁,第二落腳點用三隻簍各自留存的體貌副頁。兩邊隻把結果送到本村高坡口,由不經過東嶺溝的短線回話人報到院方固定點。
短線回話隻傳數字、磨點與空稱,不攜布號,也不攜竹簍。每個結果由兩名屋內見證分彆複讀,院門收到後再與總冊比對。
第二落腳點第一次回話隻寫雙黑點和淺補篾,漏了空稱。馬會英冇有替他們補居中二字,退回缺項標記。安全屋用原秤重新稱過,第二次回話才寫七號空稱與舊頁相合。
這一來一回多花了時辰,卻冇有人為省事把未知寫成相合。雨路停著,紙上的缺項也不能靠猜補。
羅嬸在村內複讀後,提出三隻簍都先封簍口。安全屋便用無編號麻線各繞一圈,打結處壓本人見證紙。麻線隻證明今日封存,不形成新運輸號碼。
看守人把七號單獨放到屋內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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