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一郡大治,劉備的賢名廣傳
第六十一章一郡大治,劉備的賢名廣傳(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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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甚者,以賓客佃戶之名為其代持,田契與名籍上根本找不到本家姓名。
但對官府而言,儘皆無妨。你豪強說自己隻有百畝良田,那就隻認定你百畝之田了。
剩下的那些田畝,都歸持有者所有。朝廷會向他們徵稅。這一切都符合國家綱紀,官吏照章辦事。
同時對底層百姓和佃農,隻要他們能舉證自己一直在耕種這片良田,這些無主良田便歸其所有了。
這等於是將官府與豪強的矛盾,變成了豪強內部的鬥爭。
而且這極其有利於耕者有其田,把豪強的土地分給那些真正耕田的佃農。
佃農見能夠將田畝轉化為自己的田產,也會主動向官府申報,從而清查豪強麾下隱匿的戶口。
這些人重新編戶齊民,那是劉備的一大政績。
為什麼曆來所有官員都註重招徠流民,就是因為人口是漢室賦稅的主要來源。
□賦針對三歲至十四歲的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二十錢;
算賦針對十五歲至五十六歲的成年人,每人每年一百二十錢。
此外,更賦作為以錢代役的代役金,通常也在算賦徵收期間一同繳納,每人每年三百錢。
清查出隱匿人口一萬人,那就是每年四百二十萬錢啊!
最後隻有那些負隅頑抗,仗兵抗稅,又不允隱匿重新編戶的三五戶首惡,才是劉備刀鋒所向。
到時候他大義在身,彼輩咎由自取,誰也無法指責劉備的不是。
歸根到底,劉備這一切,都是在依國法行事。
哪怕最後真的豪強勾結朝中權貴,把他從泰山太守遷走,那他也是享譽天下的名臣典範,會讓他聲望大增。
隨後,劉備便下令道:「如此,一切便依子尼所言,由郡田曹與博縣田曹,全權負責此事。」
隨後劉備乃率領張飛丶趙雲丶國淵丶崔琰等人一同前往博縣,會見名士申屠璠。
儀式劉備刻意辦得極為隆重。他不僅親率郡府諸曹掾史出城相迎,還令張飛率郡兵列隊護衛,旌旗獵獵,甲光曜日。
申屠璠見此陣仗,感動不已,當眾拜伏於地,涕泣道:「草民避亂山中數年,本以為此生再不見漢官威儀。今日得見府君,方知漢室未衰,仁政猶在!」
劉備雙手扶起,溫言撫慰,當眾宣布授申屠璠為郡府議曹掾,其隨行宗族六百餘家悉數編入博縣戶籍,按《歸田複業令》授田安置。
此言一出,隨行百姓歡聲雷動,申屠璠更是感激涕零。
崔淡亦在此時當眾公布新令:「自即日起,泰山郡各縣田畝,以所納田租定其數額。
凡無主荒田,耕種者向田曹申報,核實之後即為其永業,編入戶籍,依律納賦。凡仗兵抗稅丶拒不申報者,一經查實,田產悉數冇入官庫,另科以隱匿之罪。」
此言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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