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一郡大治,劉備的賢名廣傳
第六十一章一郡大治,劉備的賢名廣傳(第3/8頁)
在原地荒置。必亦租與佃農,令田畝儘得耕種。」
「今主公若殺一豪強,而將田畝分於流民,則良田原來租種佃戶何以為生?」
正因為國淵對豪強有所維護的張飛,怒氣頓時一滯。
他此前亦有莊園,自然清楚,豪強之家雖有豪猾之輩,但絕無憊懶之人。
他們最是精明,族中若有三百畝地,絕不會令其荒廢。同時,能用佃戶十人耕種,絕不多用二十戶。
所以民間,多是豪強之田儘得其耕,且效率更高,產糧更多。反倒是小民之田,常被荒置。
比如漢元帝時,諫議大夫貢禹便曾上書言:「故民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貧民雖賜之田,猶賤賣以賈,窮則起為盜賊。何者?末利深而惑於錢也。」
若是真的把豪強土地儘分給流民,恐怕荒置的更多,泰山一郡,糧食產量銳減其半。
於是張飛焦急問道:「那國田曹以為當如何行事?」
國淵從容拱手,道:「府君明鑒。淵以為,治豪強如治水—鯀湮洪水,九年無功;
禹疏九河,地平天成。」
「泰山豪強盤根錯節數十年,其侵占官田丶隱匿戶口,並非一朝一夕之事。若貿然以侵占田畝」之罪誅之,恐泰山豪強人人自危,鋌而走險。且若連根拔起,非但傷及豪強,更傷佃戶,致使田畝荒置。」
「故淵以為,不宜以侵占田畝」為名行雷霆之誅。豪強所懼者,非府君之威,乃府君之公也。若府君能示之以公,曉之以法,彼輩雖奸猾,亦不敢公然抗法。」
「淵以為,當今之計,當以正本清源為首,然後施以仁政。官府隻計畝徵稅,豪強繳納多少稅賦,則認定其有多少田畝。餘者儘充公田。此外,凡百姓可舉田為其所耕三年者,則為田畝之主。如此亦可以清查出隱匿戶口。」
「最後才是那些威逼百姓丶仗兵抗稅者。這些才是府君當雷霆擊之的豪猾之輩。屆時師出有名,大義在握,便是儘抄其家丶悉冇其田,也是咎由自取,天下誰人敢議府君的不是?」
最後,他慨然道:「如此,府君刀鋒所向,不過三五戶首惡。然泰山豪強必聞風震懾,爭相申報隱匿。屆時府庫自盈,官田自足。安置六百家流民,不過旬日之事耳。」
劉備聞言,拊掌讚歎而起!
「妙!妙!妙啊!」
「依子尼之策,可謂是徵收賦稅丶打擊兼並丶清查戶籍一舉三得啊!」
豪強不肯全額納稅?
那就按照他們現在納稅的額度定其名下田畝。
你繳納了一百畝地的稅,那屬於你們全族的田畝就隻有一百畝。
國淵是賢臣能吏,覽卷月餘,很清楚那些豪強隱匿田畝的手段。
大抵不過是幾種,或與縣吏勾結,將熟田虛報為荒地;
或將田產掛在遠親名下,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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