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做重要的事怎麼能不控場呢?
第14章做重要的事怎麼能不控場呢?(第2/3頁)
抵達確山縣的幾天前,有人在一個距離縣城十多裡地的死水塘裡撈出一具屍體。
由於死屍已經被泡得嚴重膨脹變形,衙門的仵作也無法辨識出相貌。
屍體身上的衣物經人指認,與林朝夕失蹤前所穿一模一樣。
老秀才死後,這林朝夕已經是無親無故的孤家寡人,冇有家屬來認親,更冇有苦主敦促衙門調查死因。
經辦此案的捕頭也打算認定屍體就是那林朝夕,就此結案。
恰巧此時,與這位捕頭有點交情的馬三魁找到了他。
接下來的事,也就順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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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具屍體被當作無名屍結案,林朝夕自然還活得好好的。
隻不過,戶籍黃冊上的資料除了名字之外,已經與他毫無關係。
林朝夕也不是失蹤,按照路引上所寫的緣由,是經南陽府去襄陽府投奔遠房親戚。
按照馬三魁的說法,隻要陸辰不去確山縣,就冇人能看出任何破綻。
包括確山縣衙經手此事的那位捕頭和戶房司吏,也不知道馬三魁是拿給什麼人用的。
陸辰隻要拿著這份路引,稍微花點銀子,就可以用林朝夕的身份,在襄陽府落籍。
馬三魁也冇有打算讓陸辰直接在襄陽府使用林朝夕的路引,而是繼續使用陸塵的路引。
在他的眼裡,陸塵是要去京師錦衣衛衙門報到的錦衣力士,一路上過關住店都使用路引,是有跡可查的。
等到京師錦衣衛衙門發現他一直冇去報到,派人追查,一定能查到他最後使用路引的地方。
這個地方,一定不能在襄陽府境內!
與陸辰商量之後,兩人決定繼續使用陸塵的路引,先去襄陽府城,再繼續北上南陽府。
兩人雖然同行,但這一路上,在人前都裝著互不相識。
到了南陽府之後,找一家客棧用陸塵的路引登記入住,然後再人間蒸發。
將來錦衣衛調查,也隻會查到南陽府。
林朝夕的路引,是從汝寧府確山縣經南陽府去襄陽府的,在南陽府當然也能用。
從這時起,陸塵這個身份就可以徹底消失了,留在世上的,隻有林朝夕。
。。。
數日後。
南陽府,新野縣,北門外碼頭。
“回上差,此人確實在幾個時辰前,在這裡登船往南陽府方向去了。”
一名衙役小心翼翼地將東廠牌票交回孫德秀手中,
“從此處乘船往南陽府城,一日是到不了的,此人今晚應該會在瓦店鎮過夜。”
“瓦店鎮嗎?”
孫德秀收好牌票,鄭重吩咐道,
“我來過這裡,詢問過此人之事,不可說與任何人知,哪怕是錦衣校尉,也務必守口如瓶!
東廠是做什麼的,不用我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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