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盛宣懷的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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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盛宣懷的茶
光緒十八年春,公元1892年,張振勳五十一歲。
煙臺的荒地已經買下來了,葡萄苗也種下去了。可事情遠遠冇有結束——辦一家公司,需要朝廷的批文。冇有批文,地是地,苗是苗,可那瓶酒就永遠隻是一瓶不能合法上市的酒。
張振勳在煙臺安頓好苗圃之後,乘輪船橫渡渤海灣到了天津。他要去見一個人——盛宣懷。
盛宣懷時任津海關道,是李鴻章最信任的洋務乾將之一。這個人辦事精細,腦子轉得快,而且膽子大——凡是李鴻章想辦又怕辦砸的事,都是盛宣懷先衝上去探路。張振勳在南洋的時候就聽說過他的名字,知道他經辦了輪船招商局、電報總局、開平礦務局,是個“能辦大事“的人。
張振勳在天津等了七天。
七天裡他換了三家客棧,從鬨市的平安客棧換到海河邊上的榮華旅店,最後住進了英租界一間不起眼的二層小樓——那是張煜南替他安排的落腳處,說是“離盛大人府上近,走路一盞茶的工夫“。
可一盞茶走了七天。
老湯每天清晨出去打探消息,傍晚回來時臉上的表情從期待變成焦慮,從焦慮變成麻木。“掌櫃的,盛大人今日又不在府上。門房說去衙門了,回話是'改日再來'。“他搓著手,聲音壓得極低,仿佛那四個字是什麼見不得人的秘密。
張振勳坐在窗前,手裡翻著那本已經被翻得卷了邊的《葡萄酒釀造備要》,冇有抬頭。他的手指順著書頁上的一行字慢慢劃過去,那行字是他在托斯卡納時記下的:“新橡木桶的香氣會在頭六個月最為濃烈,此後漸次減弱;故而入桶陳釀的時機選擇,取決於釀酒師想賦予酒體何種層次的表達。“他看了三遍,目光是落在紙麵上的,可心裡算的是另一筆賬——他在天津一天的開銷、碼頭倉庫的租金、等著他從南洋調過來的那批發酵罐的海運費等。每一筆都在嘀嗒嘀嗒地走,像那間候客廳裡的落地鐘。
第七天傍晚,他合上書,對老湯說:“明天我自己去。“
“掌櫃的,門房都認得我們了,每次都說'改日'——“
“我說我自己去,不是去門房。我寫封信,你送去盛府。信到了,門房會遞進去的。“
他起身到桌前,研墨,鋪紙,提筆頓了一頓。窗外是天津的暮色,灰蒙蒙的天底下,租界的洋樓剪影和市井的炊煙混在一處,誰也分不清誰。他低頭寫了很短的一段話:
“盛大人閣下:
草民張振勳,自南洋歸國,欲於煙臺創辦葡萄釀酒公司。此事於國計民生或有微補,然凡事須經衙門允準方可施行。草民抵津七日,候於府外,未得一見。今以寸紙陳情,望大人撥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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