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先護好品牌
第174章先護好品牌(第2/7頁)
去,都要帶著'身份證'。“
“身份證?“小芳皺了下眉。
“不是真身份證。“李享知說,“是四個東西——標識、封簽、檔案、合作審核。“
他拿筆在紙上寫了四個詞,每個詞下麵畫了一條橫線。
“第一個,標識。“他指著第一個詞,“以前咱的包裝上就寫'李記麻花酥'五個字,加上重量。以後每批貨的包裝上要加三樣東西——批次號、生產日期、經手人。批次號是小龍定的,跟車間裡的編號對上。生產日期寫清楚哪天做的。經手人寫誰包的、誰驗的、誰出的。“
小龍的眉頭動了一下。他聽出來了——這不隻是包裝上多寫幾個字的事。批次號要跟車間的生產記錄對上,生產日期要跟出貨單對上,經手人要跟分工表對上。三個“對上“,意味著車間的每一道工序都得留痕。
“爸,這得改包裝。“小龍說,“現在咱的包裝是牛皮紙袋,上麵用毛筆寫字。加批次號、日期、經手人——字太多,袋子寫不下。“
“寫不下就印。“李享知說。
“印?“
“去鎮上找印刷鋪,刻一塊木戳——上麵刻好'李記'、批次號的位置、日期的位置、經手人的位置。每批貨包好之後,用紅印泥蓋一個戳。戳上的字是固定的,空出來的地方用手填。“
小芳插了一句:“木戳多少錢?“
“我問過了,鎮上老周——不是那個老周——印刷鋪的老周,刻一塊戳五塊錢。印泥兩塊。一共七塊。“
七塊錢在1982年不是小數目。一斤麻花酥零售才六毛五,七塊錢等於十斤麻花酥的利潤。小芳的嘴抿了一下,可她冇反對——她算得清這筆賬:七塊錢買一塊戳,戳能用幾年;假貨衝一次,損失的貨款不止七塊。
“第二個,封簽。“李享知接著說,“以前咱的貨包好之後,袋口用棉線紮一下,打個結。這個法子有個毛病——誰都能解開再紮上。假貨販子把你的袋子拆了,換上假貨,再用棉線紮上,你看不出來。“
他從抽屜裡掏出一個東西——一小卷紅紙條,大約兩指寬,上麵印著“李記“兩個字和一行小字“拆封無效“。
“這是我在鎮上印的,一角錢一卷,一卷一百條。每袋貨包好之後,封口的地方貼一條這個。貼上去之後就揭不下來——一揭就斷。客戶拿到貨,先看封簽在不在、斷冇斷。封簽在的,是原裝的;封簽斷的或者冇有的,就是被動過的。“
小軍拿過一卷看了看,用手指搓了搓紙麵。紙是普通的紅紙,可上麵那行“拆封無效“四個字印得清楚。
“爸,這個法子好。“小軍說,“我送貨車十幾家店,每家店的老板拿到貨先看封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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