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6章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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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6章新政
其二,窩本世襲,鎖死天下鹽利。兩淮鹽窩本是朝廷臨時授發的支鹽憑據,如今竟成八大總商私產,世代相傳、肆意倒賣、漫天抬價。
天下鹽利儘歸數家豪門,中小商戶無出路,底層灶戶被盤剝,年年逃亡、鹽場荒蕪。官鹽日少,私鹽橫行,民間百姓苦高價官鹽久矣。
其三,權責混亂,無人擔責。鹽運使管場、巡鹽禦史管察、地方府縣管民、兵備道管緝私,四權分立,有利則爭相牟利,有弊則互相推諉。
官吏常年與總商勾連,篡改賬冊、虛領浮引、包庇走私,十年鹽賬渾如亂麻,國庫年年虧空,貪墨之徒歲歲暴富。”
“卿既有解法,便說來聽聽。勿好高騖遠,勿驚擾社稷。朕要的是能落地的東西。”
“臣不敢妄改祖製,亦不效鄢懋卿苛剝搜刮、竭澤而漁。臣隻取修補改良、去弊存利之法,固邊關、裕國庫、安灶戶、抑豪強,四者兼顧。
“其一,四六分引,邊庫兩顧。保留祖製開中法,以四成鹽引定為‘邊引’,依舊令商人輸糧九邊,穩固北疆軍儲,不廢祖宗養兵良法。
剩餘六成鹽引定為‘庫引’,儘數改作運司納銀,統一收繳兩淮鹽運司,按月解送太倉。從此鹽利分流有據,杜絕官吏層層截留、私分鹽銀之弊。”
天奉帝微微頷首,冇有打斷。
“其二,限止窩本,打破世襲。廢除鹽窩永久世襲舊規,定新規,凡現有總商窩本,五年之後半數窩本收歸官府,重新均分頒給安分守法的中小商戶。
此後新增鹽引,一概效仿票鹽之法,開放清白商戶申領,不唯老牌豪門是舉。斬斷八大總商代代壟斷的根基,令天下鹽利不再私屬於數家大族,讓中小商戶有生路、朝廷有稅源、市場有製衡。”
“其三,正本清源,安頓灶戶。私鹽橫行,根源不在百姓貪利,而在灶戶無以為生。
總商強占草蕩、壓低鹽價、攤派雜役,灶戶終年勞作卻衣食無著,隻得鋌而走險販賣私鹽糊口。
臣請清查兩淮所有鹽場草蕩,歸還被豪強侵占的灶戶產業。立定官方收鹽底價,巡撫衙門派員臨場監秤,嚴禁壓價盤剝。
鹽運司留存公銀,專用於救濟貧灶、修繕鹽場、安撫流民,令灶戶安居樂業、安心產鹽。官鹽充足、鹽價公允,私鹽不剿自滅。”
其四,歸一權責,整肅官常。自今往後,兩淮鹽政歸一於應天巡撫節製。
鹽運使掌實務、巡鹽禦史掌監察、兵備道掌緝私,三官各司其職,皆受臣節製。
每月三本公賬,巡撫、鹽運司、戶部各存一冊,全數公示,杜絕篡改隱匿、私分規費。
凡官吏收受商賄、虛領浮引、包庇走私者,一律革職追贓、從重論罪。總商敢囤積鹽斤、哄抬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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