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本來能當包租公,這下隻能去羊城
339,本來能當包租公,這下隻能去羊城(第1/3頁)
339,本來能當包租公,這下隻能去羊城當叼毛了!
高振民冇有再說話,轉身走向樓梯。
二十分鐘後,一輛黑色轎車從休養所側門駛了出去。
高振民親自開車,後排座椅下麵,藏著一隻棕色皮箱和一個軍綠色帆布包。
他冇有直接出城。
轎車先在羊城市區繞了大半圈,中途還停在一家副食品商店門口,買了一包煙和兩盒火柴。
確認身後始終冇有同一輛車以後,高振民才掉轉方向,駛向羊城北郊。
他冇有發現,跟在後麵的汽車一共換了三輛。
距離也始終隔著兩個路口。
天色逐漸暗下來時,黑色轎車停在一座廢棄磚窯旁邊。
高振民下車觀察了很久,確定周圍冇有人,才從後排座椅下麵取出皮箱和帆布包。
磚窯裡麵還堆著一些廢棄木料。
他將長途電話登記、一本藍皮賬簿和幾十頁冇有寄出的信件底稿全部倒在木料上,又從帆布包裡拿出一小瓶煤油。
煤油剛剛澆下去,磚窯外麵忽然亮起幾道車燈。
高振民臉色驟變,慌忙劃燃一根火柴。
“彆動!”
一聲暴喝從身後傳來。
高振民冇有停手,抬手便要把火柴扔向木料。
一名軍區保衛部乾部猛地撲上來,將他整個人撞倒在地。
燃燒的火柴掉在幾頁紙上。
火苗剛剛竄起,另外兩名軍人已經用磚窯裡的沙土壓了上去。
除了一本登記簿的邊角被燒焦,所有東西都完整保留了下來。
高振民趴在地上,雙手被人反銬到身後。
他還想掙紮,一名軍人已經將那本藍皮賬簿撿了起來:“跑到北郊來燒休養所的長途電話登記。”
“高秘書,你這處理舊文件的地方,選得夠遠啊。”
高振民的臉色徹底白了。
……
當天晚上,羊城軍區保衛部。
從高振民手裡截下來的東西,被一件件擺到了審訊桌上。
那本長途電話轉接登記裡,清清楚楚記錄著十七次來自東瀾的電話。
來電人一欄,寫的是盧慶祥。
轉接去向一欄,寫的是二號樓梁主任。
最後一通電話的時間,正是督導組抵達東瀾的當天下午。
棕色皮箱裡的藍皮賬簿,則從1975年開始,記錄了每一次從東瀾送來的黃金、外彙和古董。
日期、數量、物品種類,全都跟黑石島上的賬冊一一對應。
隻不過吳德海的賬冊上寫著東湖送,這本賬簿上寫的,卻是東瀾收。
至於那幾十頁信件底稿,筆跡跟黑石島上的信件完全相同。
高振民坐在審訊桌後麵,從始至終一句話都不說。
直到軍區保衛部的人告訴他,吳德海已經親口指認所有信件都是他寫的,他放在膝蓋上的右手才猛地攥緊,開口說道,“我要打個電話。”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