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要她死
第314章要她死(第1/5頁)
大夏規定,故意損毀禦賜之物,以盜論罪,重者入十惡。
過失損壞,減等處罰,以罰代刑。
曾經有宮人打壞禦賜茶具,仗刑一百。
弄壞皇帝貼身佩戴的玉佩,刑法更重。
薛千亦瞬間就慌了。
她記得很清楚,剛剛摔下去的時候,明明冇有碰到玉佩的啊。
那個小宮女好像把手伸到她腰上碰了一下。
這時候,她忽然想起冷嬪和楚翎曜的警示之言??小心容妃。
容妃太過溫柔,又長得一臉無害,讓她大意了。
薛千亦回過神來,指著小宮女:“是你、是......
夜色未儘,南山腳下已傳來馬蹄聲。一騎快馬自北疾馳而來,馬背上的信使披著蓑衣,臉上濺滿泥點,手中緊握一封朱漆封緘的急件。他躍下馬背,踉蹌奔至講學堂前,高呼:“西域八百裡加急??沈璃將軍親筆文書!”
守夜弟子急忙通報,阿舟披衣而出,接過信件時指尖微顫。她認得那火漆印上的圖案:一隻展翅的鷹,立於沙丘之巔,是沈璃親手所刻的私章。拆信展讀,字跡剛勁如刀劈斧鑿:
>阿師尊鑒:
>回鶻可汗已正式冊封我為“西域法監”,十七部族齊聚敦煌城外,立誓共守《女子契約法》。然長安使者拒簽盟約,言“婦人乾政,悖逆綱常”。今有禮部侍郎親赴河西,欲以“妖言惑眾”罪名拘我歸京受審。
>我不懼牢獄,唯恐此風一開,邊地女子再無立錐之地。若中原終不肯容,則我將率三十六村婦,據玉門關而守法,寧戰死不退步。
>此信之後,或成絕筆。望南山燈火長明,照我魂歸之路。
>??沈璃頓首
阿舟讀罷,久久不語。窗外雨痕猶存,晨光初透,卻照不見她眼底翻湧的驚濤。
秋棠悄然立於身後,低聲問:“可要召集議事會?”
“不必。”阿舟緩緩卷起信紙,“此事若由眾人決議,反倒束手束腳。他們怕牽連,怕惹禍,怕被指為‘結黨營私’。但這一戰,必須有人先踏出一步。”
她轉身走入內室,取出一枚銅符??那是裴景和生前留給她的密令憑證,唯有在“國法危殆、道統將傾”之時方可啟用。二十年來,她從未動用。今日,她將它放入木匣,又附上一份親筆陳情書,命人即刻送往太史局崔衍處。
“請崔公代呈太後。”她說,“就說:蓮心講學非為謀逆,隻為護法;若朝廷執意以‘女子不得議政’為由打壓邊民自治,那便是自毀律法根基,棄天下人心於不顧。”
話音落下,她整衣冠,登講臺。
當日上午,南山講學堂破例召開臨時大會。數百名來自各地的女塾講師、村議事代表、商婦與農婦齊聚梅園,席地而坐。阿舟立於石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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