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加盟模式手册的漏洞审计
第107章加盟模式手册的漏洞审计(第3/7页)
:核心合同条款的“漏洞”与“风险点”审计。
古民将审计重点转向那份《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他逐条研读,用红笔标注出问题条款:
第3条特许经营费用:
3.1加盟费3万元,“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无论因何原因合同终止,加盟费不予退还。”(风险:沉没成本高,无退出保障)
3.2品牌使用费:按“月营业额的3%”收取。古民标注:此费用与门店盈利与否无关,是固定成本。结合手册中“行业平均数据”,若月营收6万,则每月需支付1800元,直接侵蚀利润。
3.3广告基金:按“月营业额的1%”收取,由总部“统一规划使用”。(风险:费用被强制收取,但使用效果难以监督,可能成为总部另一利润来源。)
第5条供货与结算:
5.2“乙方必须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处采购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商品,不得从其他渠道进货。”(风险:完全锁定供应链,丧失议价权和货源选择权。)
5.4“甲方保证供应商品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批发价。”古民标注:“市场同类商品批发价”定义模糊,由谁认定?如何比较?缺乏监督机制。实际操作中,甲方可以声称其供应的是“定制包装”、“专供商品”,从而规避比价。
5.5结算方式:“款到发货”。(风险:乙方需承担全部资金占用和物流风险,货物质量问题处理被动。)
第6条经营与管理:
6.3“乙方需严格执行甲方统一的零售价格体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调价。”(风险:丧失价格弹性这一重要竞争手段,无法应对本地竞争或促销需求。)
6.5“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门店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需限期整改。”(风险:“随时”可能干扰正常经营;“整改意见”标准模糊,可能成为甲方施压或收取“整改指导费”的借口。)
6.7“乙方需使用甲方统一的收银系统,该系统服务费由乙方承担(费用见附件,附件未随样本提供)。”(风险:隐藏持续性费用,且系统可能绑定其他服务或数据获取。)
第8条竞业禁止:
8.1“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在约定区域(半径3公里)内从事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便利店、小超市等经营。”(风险:限制过于严苛,期限长、范围广,严重限制了乙方未来的生计或转型选择,构成潜在“绑架”。)
第9条合同期限、终止与转让:
9.2合同期三年。期满续约条件:“乙方需无任何违约记录,且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批准。”(风险:续约主动权完全在甲方。“无任何违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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