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赫图阿拉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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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古塔,也许那孩子能过上好日子——也算是我替他积了一点德。”
他站起身,朝宋应星郑重地拱了拱手。宋应星连忙回礼,心中五味杂陈。他走出小院时,对杨震低声说了一句:“督帅,这人,是个枭雄。若生在太平年月,说不定也是个能做事的人。”
十一月初,北京。
多尔衮被押送至北京的消息传来时,朱炎正在主持一场特殊的会议——各省咨议局代表联席会议。这是咨议局制度设立以来,第一次全国性的代表集会。江南七省加上川陕共选派了九十余名代表,在北京的国子监中开了半个月的会,议题是《大明宪法纲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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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草案是朱炎与李岩、徐光启、周文柏等人反复磋商后拟定的,共七章。第一章规定皇帝与议会的权力划分,第二章规定官员选拔与考核制度,第三章规定司法独立原则,第四章规定税制法定原则,第五章规定言论出版自由,第六章规定海疆拓殖方略,第七章规定修宪程序。每一条都经过反复斟酌,力求用明代的典章语言表述现代的法治理念。
争议最大的自然是第一章——皇帝与议会的关系。有代表主张皇帝仍应保有最终决策权,有代表则主张议会应对皇权有更大的制约力。朱炎坐在首席,安静地听着各方的争论,直到争论持续了两天两夜、双方都已精疲力竭时,他才缓缓起身,走到会场中央。
他没有长篇大论,只是说了两句话。“诸位,我们这一代人,亲眼目睹了崇祯皇帝如何勤勉却无力回天。我们也亲眼目睹了清廷如何以苛政失尽人心。历史告诉我们——一个没有约束的皇权,无论坐在上面的是明君还是昏君,都是危险的。我们要给皇帝戴上冠冕,也要给权力戴上缰绳。宪法便是那条缰绳——不是捆住皇帝的手脚,而是让皇帝的手脚只能用来做对天下有益的事。”
会场沉默了很久。最终,关于第一章的表决以七十票赞成、十六票反对、四票弃权获得通过。随后几天里,其余各章也逐一通过。当最后一章表决完毕时,李岩在会议记录上郑重写下:“泰兴元年,十一月初五,《大明宪法纲要》由各省咨议局代表联席会议表决通过,自即日起生效,永为大明基本法。”
“泰兴”是预定中的新年号,桂王登基后将改元泰兴。宪法通过的时间被记录为“泰兴元年”,意味着它已经是新时代的产物了。这个细节,李岩做得很用心。
十一月初八,多尔衮被押入北京。
朱炎没有在紫禁城接见他,而是选在了北京城中一处不起眼的四合院。没有仪仗,没有文武百官,只有周文柏一人随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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