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9章要人
第839章要人(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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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猥亵陶乐,那些沾着刘志指纹的钞票是证据。
但这份证据,证明的是猥亵事实,而猥亵属于刑事犯罪,属于公安负责的案件。
现在,公安以这个借口来要人,名正言顺。
“刘志的职务犯罪,还远远没有查清楚,我们纪委呢,也取得了一些进展,还要深入去调查。
你放心好了,等我们查完,人一定亲自给你们送到公安局。”
李承找了一个借口,拒绝交接放人。
“李书记,我们这个案子简单,一个流程问题,你们的案子繁琐,这样,人,你先给我,等我们把他的犯罪定性后,你们再来公安局接嘛。
大家相互配合,相互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