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0章烧不掉的真相
第460章烧不掉的真相(第3/4页)
第一份正式讯问笔录的落款时间是十一月十八号上午九点。
中间整整五天。
空白。
没有任何一份文书记录这五天里对聂远做了什么。提审记录没有。看守所交接单没有。
律师会见记录更没有——那个年代严打期间,很多案子压根不给嫌疑人请律师的机会。
五天的程序黑洞。
“这五天他被关在哪儿,谁审的他,审了几次,每次多久,全部是空白。”陆诚的声音没有起伏。
“等第六天正式做笔录的时候,聂远已经什么都肯认了。”
夏晚晴的指甲掐进了掌心,手背上的青筋凸起来。
陆诚继续翻。
第三处。
第二十七页。现场勘验报告的附件——血指纹鉴定。
扫描件的清晰度勉强能辨认。鉴定报告的正文部份记录了现场提取的半枚血指纹的纹线特征,各项数据罗列得很详细。但翻到最后一页的鉴定结论栏,整个栏位被大面积的黑色墨迹覆盖。
不是打印问题,不是扫描失真。
是有人拿粗头记号笔,把结论涂掉了。
“指纹比对的结论被人为涂抹。”陆诚用两根手指把图片放到最大。涂抹的边缘参差不齐,能隐约看到下面压着的几个字,但辩认不出完整内容。
“如果比对结果和聂远吻合,没有任何理由要涂掉它。涂掉它只有一个原因——”
“不吻合。”陈硕替他把话说完了。
陈硕那颗稀疏的脑袋上,仅存的几根头发都快竖起来了。
第四处。
尸检报告。
法医推断的死亡时间是十一月十二日晚八点至十点之间。
而聂远在第四次讯问笔录中供述的作案时间是“十一月十二日晚十一点下夜班后”。
三个小时的时间差。
人在晚上十一点才下班,怎么能在八点到十点之间杀人?
“死亡时间和口供的作案时间对不上,差了整整三个小时。”
陆诚的食指敲在屏幕上那两个矛盾的数字之间。“这不是误差,这是逻辑上的死结。这份口供是编的,编的人连尸检报告都没仔细看。”
顾影握笔的手在发颤,笔尖戳在笔记本上,墨水洇出一团。
最后一处。
陆诚往回翻了几页,停在一份被压在卷宗最底部的走访记录上。
纸张边缘有明显的折痕,被折了好几道,塞在两份不相干的文件中间。
走访对象是聂远所在砖厂的三名工友。
三个人的证言高度一致:十一月十二日晚上七点到十一点半,聂远一直在车间卸货,中途没有离开过。工厂考勤表上有聂远当晚的签到和签退记录,时间分别是“19:00”和“23:30”。
铁打的不在场证明。
白纸黑字,盖着砖厂的公章,三个工友按了手印。
这份东西就这么被塞在卷宗的最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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