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郑氏取回嫁妆,自立门户
第72章郑氏取回嫁妆,自立门户(第2/5页)
家女眷衣物中挑出的、最朴素简单的青色布裙,头发用一根木簪简单挽起,脸色依旧有些苍白,但眼神已恢复了往日的清亮平静,只是深处,多了一丝历经磨难后的沧桑与沉静。
“郑氏娘子,伤势可好些了?”冯佥事语气平和,带着官式的关切。
“多谢大人关心,已无大碍。”郑氏敛衽一礼,动作标准,不卑不亢。
“坐吧。”冯佥事示意她坐下,然后开门见山,“关于你的安置,知府大人已有明断,本官也与县衙诸位议定。今日唤你前来,便是将此事落定。”
他示意主簿。主簿立刻展开一份早已拟好的文书,清了清嗓子,开始宣读:
“查,青阳县民妇郑氏,原籍……于某年某月嫁与本县李元昌为妻。经查,该婚事实为李家以邪术相胁,郑氏实为苦主。李茂才、李元昌父子,勾结妖道,残害人命,侵夺田产,罪证确凿,业已伏法。郑氏于本案中,不惧强暴,暗中查访,并携关键人证物证赴州府首告,对揭露案情、缉拿元凶有功。又查,郑氏于李家数年,备受欺凌,身心受损。为抚慰良善,彰显朝廷法度,激励正气,经江州府知府宋大人核准,青阳县衙议定:”
“一,销去郑氏依附李元昌之户籍,准其自立女户,落户青阳县城。”
“二,从抄没之李家浮财中,划拨白银五千两,交付郑氏,作为其安家、养伤、弥补所损之资。”
“三,从抄没之李家城中房产中,划拨东城梧桐巷三进宅院一所(原为李家别业,估值约一千二百两),并其中一应家具器用,交付郑氏,作为其女户之基业、居所。”
“四,郑氏原有嫁妆,经核对李府旧档及郑氏指认,现存部分,包括樟木箱笼两只,内装四季衣物若干、被褥两套、银质头面一副、玉镯一对、铜镜一面、梳篦等杂物,一并发还。”
“以上各项,由青阳县衙出具文书,钤印为凭。郑氏领受后,当恪守本分,安生度日,勿负朝廷恩典。”
文书宣读完毕,主簿将文书递给郑氏过目。上面条款清晰,用印齐全,正是她期盼已久的、脱离苦海、重获新生的凭证。
郑氏接过文书,手指微微颤抖。五千两银子,一座三进的宅院,还有发还的、象征着她过去那场噩梦般婚姻的少量嫁妆……这一切,来得如此突然,又如此沉重。她知道,这每一分钱,每一片瓦,都浸透着赵家的冤魂、韩承业的悔恨、明心道长的坚守、守碑人的牺牲,也浸透着她自己那几年的血泪和恐惧。
“民妇……郑氏,叩谢知府大人、冯大人恩典。”郑氏离座,缓缓跪地,对着冯佥事,行了一个标准的大礼。这一礼,是为她自己,也是为所有因此事而蒙冤受害、却可能永远无法得到昭雪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