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7章完,感谢大家。
第827章完,感谢大家。(第2/4页)
少个深夜,你们在手机屏幕那头陪着项越,在评论区讨论连虎的战力、巩沙够不够狠、童诏又要背什么法条...
你们把洪星当成自己的地盘,把主角团当成了自己的兄弟。
项越。
这个名字最初只是我的一个念头,项羽的项,超越的越。
一个重生归来的黑道大哥,带着上辈子的记忆,改邪归正白手起家。
他是从泥里爬出来的人,但他愿意替跟着他的人撑伞。
他狠,但他狠得有理。
他霸道,但他的霸道从来只对恶人。
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不是赚了多少钱、占了多少地盘,让多少人闻风丧胆...
而是洪星的兄弟们再也不用低着头做人。
是项越给了一群崽子一个家,一个真正的家,包容,接纳你全部的样子。
他用一辈子做了一件事,让那些在黑暗里待得太久的人,知道什么是光。
......
连虎。
一开始他的标签就是个“莽夫”,甚至有一些读者在一开始都会讨厌他。
没脑子,爱惹祸,冲动,又有一身让人忌惮的蛮力。
总有人说他能不能长点脑子,别老是给越哥惹麻烦。
写到后来我发现,他才是洪星最纯粹的人。
他的世界很简单,越哥对他好,他就把命交给越哥。
洪星是他的家,谁敢碰他的家,他就跟谁拼命。
他所有的冲动,都是因为在乎。
他所有的没脑子,都是因为有项越在,他不用去学算计。
项越活着,他就是项越的弟弟,项越死了,他一定会死在项越前面。
洪星上下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臭脾气,但所有人也都愿意惯着他、让着他。
因为大家都知道,连虎这颗心是世上少有的赤忱。
他不需要成熟,不需要圆滑,他只需要永远做那个一拳砸出去不算后果的虎子,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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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诏。
洪星的军师,刑部尚书。
法条不离手,眼镜后面永远是一双在算计的眼睛。
他把法条倒背如流,不是因为他喜欢法。
是他知道兄弟都是在刀尖舔血的。
他怕兄弟们因为不懂规矩吃亏,更怕兄弟们吃了亏还没处说理。
所以,一个混社会的大专生,硬是啃完了半人高的法律教材。
他本可以换个地方活得更好,但他把所有的聪明都用在了一件事上,让兄弟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站着把事办了。
他是洪星的盾,也是洪星的尺。
有他在,洪星的拳头就不会打偏。
......
巩沙。
小老幺,也是四兄弟里话最少的一个。
标志性的动作就是玩刀,噶蛋,性格偏执,阴冷,甚至带一点病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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