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不好意思我魔免
第176章不好意思我魔免(第3/8页)
诡辩这种行为啊,只能对同级别或者低级别的人用。
如果你的敌人能够以力开天,那就算你巧舌如簧,能把活人说死,把死人说活,你在对方的面前,那也只是个牙尖嘴利的臭狒狒罢了。
说的再难听点,那就是拳法永远比佛法管用,道理讲不通那就讲物理。
不过,既然伊莎贝拉当下想听他们的思路————
「okay,伊莎,既然你想了解我们之前想的脱罪方法,那我们可以跟你说。」
查德·赫利抿了抿唇。
似乎是觉得嘴巴有些干?
他拿起桌上的水杯直接就灌了一口。
但也有可能是在整理思路?
放下水杯后,他并没有立刻说话,而是沉吟了起来。
过了有一会儿,他这才道:「我们之前的思路,来自《数字千年版权法案》
」
。
「《dmca》里有一个避风港」条款,说的是isp,也就是网际网路服务提供商,可以创办一个让所有人都自由发声的平台,如果平台上出现了侵犯他人版权的信息,isp在收到版权所有人的投诉后,必须及时的删除或者屏蔽侵权的内容。」
「当isp做到了维护版权中的及时响应后,便可免除因用户侵权而出现的赔偿责任。」
《数字千年版权法案》这玩意伊莎贝拉知道啊。
世界上大部分的网际网路企业都是通过这个法案里的豁免条款发展壮大的。
又或者说————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原始积累,总结起来就一个字:抢。
雅虎的黄页是爬出来的;
谷歌的资料库也是爬出来的;
某企业的文库让用户上传资料接著让爬虫爬一遍对方上传的文字,东西就变成他的了;
哪怕是进入了ai时代,情况也没有变;
ai手机为什么会被各家抵制啊?
那不就是因为ai手机在爬用户的app信息,这让拥有app的资本失去了对用户的掌控吗?
心善是赚不到钱的!
既然《数字千年版权法案》就是个魔免金身,那么————
「所以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在哪里?」
妈大人薇薇安好奇的问:「《dmca》里的避风港」条款我们是用不了的吗?」
「呃————」
薇薇安的话语让查德·赫利顿了一下。
似乎是没有理解薇薇安的问题?
不过,贾韦德·卡里姆倒是果断开口,接过话茬道:「是这样的,海伍德夫人,避风港」条款是有触发条件的,它是有一个通知、移除」的触发流程的」
。
「简单来说,那就是版权方发现某个网站上存有侵犯自己权益的信息后,他们要先给网站方面发函,发符合法律要求的侵权通知,然后,网站在收到通知后,要迅速的移除侵权内容或者断开民众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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