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离别
第二十一章离别(第9/10页)
物,心中满是酸楚。
三天时间,转瞬即逝。
出发的前一天晚上,王猛将自己这些年攒下的所有钱财,都拿了出来。
除了昨天给王栓的十两银子,他手里还有从医馆换来的一百二十两,加上之前炼药攒下的三十多两,一共一百五十多两银子。还有一些零散的铜钱,约莫有五六百文。
他把这些银子,全部装进一个布包里,又把铜钱串起来,放在布包旁边,然后走到祖母面前,把布包递了过去:「奶奶,这些银子,您拿着。」
刘氏愣了愣,不肯接:「猛儿,这些银子,你路上要用,都带着吧,我在村里用不着。」
「我路上用不了多少。」王猛把布包硬塞进祖母手里,「我一个人出行,轻装简行,花不了什麽钱。您在家,要是有个什麽事,需要用钱,手里有银子,心里也踏实。」
他顿了顿,又说道:「我带二十两银子,还有一些铜钱,足够我走到襄阳了。剩下的,您都留着,别舍不得花。」
刘氏看着手里沉甸甸的布包,泪水再次涌了上来。她知道,这是孙子的一片孝心,她再也没有推辞,点了点头,把布包紧紧抱在怀里:「好,奶奶一定好好留着,等你回来。」
出发的这天,天刚蒙蒙亮,王家沟的晨雾,比往日更浓。
王猛早早地起了床,穿上祖母连夜缝制好的藏青色粗布厚衣,脚下踩着新做的千层底布鞋,精神抖擞。
他的行囊,十分简单,一个用粗布做的包袱,里面装着换洗的衣物丶备用的鞋子,还有常用药材。
他从自己的小屋里,拿出那把百炼钢长剑,用一块黑色的粗布,将剑身紧紧包裹住,背在背上。
又从灶房的窗台上,拿起一个红皮酒葫芦,系在腰间。
这个酒葫芦,是他去年做的,葫芦瓶染成了红色,里面装着一葫芦米酒,以备路上解乏。
刘氏也起得很早,她做了一大碗鸡蛋面,还有一把青菜,香气扑鼻。
「猛儿,快吃,吃饱了,才有力气赶路。」刘氏把面端到王猛面前,眼神里满是不舍。
王猛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吃着,鸡蛋的鲜香,面条的劲道,还有祖母的味道,在嘴里交织,他却吃得格外心酸。
吃完面,他背起包袱,背上长剑,对着祖母深深鞠了一躬:「奶奶,我走了。」
「哎,走吧。」刘氏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屋里,拿出一个早已准备好的小布包,走到王猛面前。
她把小布包,硬塞进王猛的怀里,语气坚定:「这个,你拿着。」
王猛愣了愣,伸手摸了摸,布包里硬硬的,是银子。他连忙推回去:「奶奶,我已经带了二十两银子,够了,这个您留着。」
「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刘氏的语气,带着几分严厉,「穷家富路,万一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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