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6二尺布(上)
886二尺布(上)(第2/6页)
!”
屋主人并不理他。罗彬瀚又伸手把那张未签字的遗嘱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他本想重新把它翻阅一遍,却发现上头的文字已经变了。那些关于他怎样分配自己钱财及其他资产的条款,还有表示他自愿替周雨偿还债务的文字全都已消失不见。没有涂改的痕迹,它们就只是单纯地不见了。在那些文字原本的位置如今只剩下很简短的一段话:
我自愿以十样祭品换取前契约者周雨之命运,并于最终祭品交付后一次性行使此权力。如本人在交付全部祭品前宣布放弃,则此约定即刻作废,双方既得之利益互相不予退还。
他读完这段话,抬起头时发现屋主人正站在那堵毫无装饰的空墙前,怡然自得地瞧着他。
“我想这个版本更符合你现在的心意。”他说。
事实的确如此。眼下这张纸上的内容更像是契约而非遗嘱。它去掉了所有他眼中没有意义的无聊废话,不必让他再疑心那些看似多余的段落里暗藏了文字陷阱。剩下的内容直指他的核心诉求,还保证了他成功以后的收益,而原先那份遗嘱可没说他替周雨还完债后能得到什么回报。按理来说他不算是吃亏,但罗彬瀚还是觉得不怎么高兴。
“这就把我的遗嘱改掉啦?”他说,“用我的字迹乱涂乱写,可真是随便。”
“它不过是显示了你当前的心意。”
罗彬瀚不在乎这家伙怎么解释这件事。“我可不乐意在一张能随便变动内容的纸上签字。”他直截了当地说,“我不管变化的内容是不是一定对我更好,反正这是全凭你说的。可要是我签字以后它又变了呢?”
“等你签字后它就不会再改动了,即便你希望它变更。”
“那么就只有我要签字吗?”罗彬瀚问。这个疑问是突然从他脑袋里冒出来的,没什么特别的来由依据,只不过是昔日在人类社会里签署合同的习惯使然。他印象里的正常合同至少应该有双方的签字,就连卖身契也得有见证人呢!更何况在这些明文条款里他明显是风险更大的一方:这些文字完全是从他的口吻单方面地表示自愿,还得在满足对方的条件以后才能兑现报酬。
屋主人不太在乎他的质疑,只笑着说:“通达者言若符契,我口头许过也是一样的。”
“我可不信这一套!”罗彬瀚立刻说,“这件事完全是我在担风险。别人和魔鬼做交易都是先拿好处再付账的,像是什么荣华富贵、长生不老,别管他们最后会不会反悔,至少也是先享受过了。咱们这把可不一样,是我要先给你东西,而且还不是明码开价!如果你耍了我呢?我先给了你九样东西,等到第十样时你叫我拿一个根本不存在或给不了的东西,逼得我只能放弃——这不就让我白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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