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1章大明无方外特权
第1761章大明无方外特权(第1/3页)
武陵楼内鸦雀无声。
延空一身满腔悲愤,怒目直视云逍。
所有人心里都为他捏着一把汗。
不愧是曾经以十三棍僧救唐王的少林寺,果然是很勇。
云逍风轻云淡地一笑,开口道“我知道你很急,但你别急。更何况,你也没资格急。”
延空面色涨红,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
云逍转头看向身侧的礼部官员,问道:“佛门、道门,都是有戒律的吧?”
朱元璋曾经当过和尚,而红巾军又脱胎弥勒教。
因此深知宗教的巨大力量,在承认佛、道为合法宗教的同时,又把僧道完全置于国家管控之下。
《大明律》中有明文规定,强制僧道必须遵守的国法戒律。
最核心的一条,禁止僧道娶妻妾。
一旦发现僧道娶妻,杖八十,强制还俗。
僧道给妇女开光,处罚比普通百姓更重。
>僧道若私下蓄养眷属、同居,按奸罪论处,住持知情不报连带治罪。
朱元璋甚至敕令,私藏眷属隐匿民间,查实可枭首,窝藏者流放。
对于僧道的活动与结社,也有很多禁令。
僧道斋醮做法事,不许不许妄称弥勒佛、白莲社、明尊教等,禁止夜聚晓散、烧香聚众,蛊惑百姓。
一旦搞这类左道活动:为首绞死,从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禅僧、讲僧必须常住寺内,不许随意游走村落、沿街化缘敛财。
借化缘到处奔走、煽惑民众,重罪,首僧甚至可判斩,徒众刺字充军。
只有专门承办民间丧葬法事的“教僧”可外出做道场,也要受管控。
《大明律》严禁僧道结交官员权贵,出入官府,包揽词讼。
僧道不得私自大量购置田产,寺院钦赐田免税,普通田仍要交税。
这还是朝廷律法层面的。
佛门和道门还有各自的教规戒律。
“佛门有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沙门清规,当守清贫、远俗尘、弃财利、怜苍生。”
“道门有清规,清静无为,不贪俗产,不涉纷争,不扰乡民,修身济世,无欲无求。”
那礼部官员是主官僧录司和道录司的,对于佛道的戒律自然是十分清楚。
满堂僧道都不说话了。
这些戒律,他们自然是倒背如流,却早已无人恪守。
云逍看向延空,发出一声冷笑。
“少林寺自诩禅宗祖庭,武林正宗,可你们所作所为,哪一样又配得上?”
“据本国师所知,这些年,少林寺常年私蓄数百僧兵,操练军阵、私造棍棒甲械,不经兵部报备,不受官府节制,形同私家私军!”
“地方官吏不敢管、巡道御史不敢查。”
“乡间百姓稍有忤逆,便被你们以‘护法’为名,私刑拷打、肆意拘押。”
“邻里田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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