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真名
第一百七十四章真名(第2/3页)
温热的液体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滴在手背上。
好家伙,仅仅是念了一遍那女魃的真讳,身体居然就产生这么大的负荷。
我赶紧扯过床头的纸巾塞住鼻孔,仰着头缓了好一会儿,脑仁那种炸裂般的抽痛才稍稍平复。
也就在这一刻,我才突然明白那段血契的真正含义。
所谓的血契,确实如同慕颜说过的那样,我和女魃之间达成了某种咒契。
但这道契约并不是完整的,而仅仅只是第一步的寄灵。
也就是说,女魃虽然被封印在黑曜石匕首里,但我充其量就是个看守监狱的狱卒。
犯人虽然出不来,但也绝不会听狱卒的话,甚至有机会还会想着把狱卒掐死。
这一点,倒是和一些正统道藏里,不轻易示人的门道有些相似。
无论梅山教的收魂水,还是茅山术的养鬼瓮,核心逻辑都是,形具而神不备,则法不灵。
简单来说即便仪式流程做足了,但却缺失核心的神念,那么施展的法术也不会灵验。
那么神念是什么?
在真正的法教传承里,以画符咒举例。
外行人看热闹,可能会觉得符头、符脚画得龙飞凤舞就是好符。
其实那都是徒有其表,谁还不会照着葫芦画瓢了。
实际上一张符能不能灵,关键在于那一笔符胆。
画符胆的时候,道士需要在脑海中观想神灵的样子,落下请召神将的秘讳。
只有注入了精神和神灵名讳的这一笔,这张符才变成了法器。
不知道这个讳字,你烧再贵的香,踏再标准的禹步,请来的也不过是路边的孤魂野鬼。
而一旦掌握了讳字,哪怕不设坛、不焚香。
只要心中默念,一声断喝,也能请神将归位,镇煞驱邪!
《六甲秘祝》里也曾有句话。
“山川之精,物老成怪,皆有真讳。”
“知其名,则不能为害;呼其名,则听命于我。”
这就是俗话说的鬼怕喊名,神怕请令。
还珠话说,掌握了鬼神真名,才能让施术者的意志与鬼神的真讳合二为一,法术生效。
而我跟女魃签下的那道血契就是这样的道理。
只有知道女魃的真名,我的意志才能顺着血契降临到她的本相上,获得唤役鬼神的权柄。
我正想着,突然猛地愣住,随即缓缓转头看向窗外。
初升的阳光并不刺眼,但我的眼眶却不知为何有些发酸。
我这人,天生就不是悲春伤秋的料。
但直到这一刻,我才真正读懂了,当年师父逼着我啃那些闲书时的良苦用心。
记得刚入行那会儿,师父除了教我怎么定穴、下铲,就是逼着我读一堆乱七八糟的古籍。
什么道家的《云笈七签》里的存思法,阴阳家的《五行大义》。
还有什么民间神神叨叨的《鲁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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