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3章请回答,1982(终章)
第803章请回答,1982(终章)(第4/19页)
师之间的言语交锋。
安静地听完博伊斯的陈述和路宽的补充后,卡林郑重地从卷宗底部抽出一份单独存放的文件夹。
他站起身,先朝法官席微微欠身,尔后转向陪审团,又停了一拍,像是在刻意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他下面的发言上:「法官阁下、陪审团,控方在庭前调查的最后一个阶段,也就是八月中旬到九月初这段时间,通过司法部金融犯罪调查组和国土安全部移民与海关执法局的联合调查,发现了一条之前被忽略的持股线索,也即接下来要单独举证的d—20这组证据。」
他打开文件夹,取出一份列印整齐的公司注册文件副本和一份移民局记录摘要:「2006年推特初创期间,该公司曾经短暂地、时间跨度大约十个月左右,由一位名为lily
liu的华裔女性作为名义持有人持有相当比例的股权。随后该股权在当月内通过一系列复杂的离岸信托协议转移至被告路宽名下,并最终又全部转入未具名的离岸信托,现已经查无可查。」
卡林将文件投影到大屏幕上,让陪审团能够清楚地看到那份注册文件上签字栏的英文签名——lilyliu。
他翻到下一页:「控方通过金融侦查手段,追踪了该离岸信托的资金流向和法律文书签署记录,目前能够确认的是:这位lilyliu,就是被告现任妻子刘伊妃女士的母亲,美籍华人刘晓丽女士。根据移民局记录,刘晓丽女士在2005年之前长期持有美国绿卡身份,而正是在这次股权转移发生后不久,即2006年五月中旬,她的绿卡身份转换为了正式美国公民身份。」
「并且,在控方代表司法部国家安全司向刘晓丽女士发出传票、要求其就推特股权代持事宜出庭作证后,对方以与被告存在直系亲属关系」为由拒绝出庭。同样,对于被告的配偶刘伊妃女士,控方也曾尝试传唤其就相关事实作出说明,但刘伊妃女士援引联邦法律下的配偶特权拒绝作证。」
全场哗然。
什么是配偶特权?
也即根据《联邦证据规则》第501条,被告人配偶享有拒绝作出对被告不利证言的权利。
这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通行的法律理念,即不能违反人伦逼迫证人做对亲属不利的证言,除非自愿放弃。
这也是卡林等人从来没有把主意打到刘伊妃身上的原因,一是因为她的外交护照和lgbt群体声誉,二是她可以任意拒绝司法部门的要求。
但无论如何,卡林的这一组证据,还是把第二天早晨的庭审带入了第一个小高潮。
如果说昨天的故事相对牵强,那么这个仍旧不属于直接证据、但至少能证明东大导演对于推特有过隐秘的股权操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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