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逆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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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变成这样的呢?
大概是从成都城那条散发着恶臭、漂浮着老鼠和粪便的地下排污暗渠里,像一条蛆虫般拼死爬出来的那一刻起吧。
他是个废物啊。
李煊宸在心里无数次地这样告诉过自己。
从小到大,他都知道自己是个废物。
可为什么,如今,他这个一向懦弱、毫无主见的废物,居然成了几个人里,唯一还能站着、还能出去找口吃喝的...主心骨。
这世上的事情,实在是太他妈诡异和可笑了。
李煊宸面无表情地放下茶碗,摸出铜板压在碗底,然后站起身,悄无声息地离开,走入了那连绵的阴雨之中。
......
他走路的时候是埋着头的。
背部佝偻,完全没了以往那种骨子里透着矜贵的模样,专往那些恶臭的小巷里钻,绝不在主街上多做停留。
每走过一个岔路口,他都会顿住脚步,靠着眼角余光向后瞥去,确认身后没跟着人,才继续前行。
七绕八绕,他停在了一家店铺前,沉默许久,才迈过了门槛。
这是间药铺,掌柜坐在柜台后面,手里拨弄着算盘,核对着账本,旁边一个抓药的伙计,正百无聊赖地靠在药柜上打着哈欠。
听到有人进来,掌柜头也没抬,只是慢条斯理地问了一句:“客官,抓药还是看诊呐?看诊的话,坐堂大夫去邻村出诊了,得明儿个才回。”
李煊宸没有说话,走到柜台前,将手心摊开,在柜台上放下了两样东西。
一大一小,两枚金光闪闪的物件。
掌柜原本漫不经心的模样消失了,将那两枚金子拿了起来,凑到眼前仔细端详。
居然是两枚金豆子。
“这位小哥...”
掌柜抬头看了李煊宸一眼,脸上的笑容多了几分,语气也变得试探起来,“您这金子,可是金贵得很呐,成色虽然极好,但这形状,倒不像是市面上流通的金锭剪出来的,老朽可否问问来处?”
李煊宸的心猛地一沉。
来处?当然是云秀头上的赤金步摇,那上面镶嵌的金珠。
可他敢说么?
他还是太缺乏在底层社会生存的经验了,他根本不知道,一个穿着平民服饰的人,拿出这种东西,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
但他终究不笨,眼中爆出凶狠,冷声道:“少废话!祖上传下来的东西,要什么来处?抓药!”
掌柜的被他这凶狠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赔笑道:“客官息怒,客官息怒,小人也就是随口一问,只是这抓药啊,讲究个对症下药,小人斗胆问一句,这药...是给谁用的啊?伤在何处?”
“退烧的药,”李煊宸冷声道,“给家里的...婆娘用,还有...不小心摔了一跤,伤了皮肉,还要金疮药,这金子,够不够?”
掌柜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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