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断亲
第321章:断亲(第2/3页)
孙做个主!
既然柳家不承认江晓花腹中的孩子是柳家的种,不愿意尽抚养之责,不愿意出调养之钱,那就随他们吧!
出了县衙以后,不管江晓花是顺利产子,还是中途小产,都跟柳家无关!
抚养的责任,我们江家不需要柳家负!江晓花调养身体的诊金和药钱,也不需要他们给。
但是,除了和离书外,他们今日还得跟江晓花腹中的孩子签下断亲书!言明,日后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不能来攀扯江晓花腹中的孩子!”
县令大人一听这话,也明白了安禾的苦心。
于是,他没有劝安禾,而是看向柳家人,问:“你们怎么说?”
柳家人当然愿意了。
不用给50两的抚养金,也不用给20两调养身体的银钱,多好啊?
至于江晓花腹中的孩子,谁在意哟?
且不说柳大山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即便没有那个女儿,凭柳大山的本事,想生多少个没有?
柳家人一直在经济补偿上据理力争,完全忘了他们还有牢狱。
只想着,把今天这事给解决完,以后让柳大山生一堆的儿女,气死江家人!
“好,那就依苦主这边所言。”
见柳家那边没有意见,县令大人重新宣判:“和离一事不变,判江晓花跟柳大山即日起和离。
和离书由官府出具,江晓花与柳大山各自签字画押,本官盖章。
另判,江晓花腹中的孩子与柳家断亲。断亲书由官府出具,江晓花代替腹中孩子签字画押,柳大山代表自己签字画押,本官盖章。”
说到这,县令大人稍微顿了顿,继续道:“100两的安葬费,依旧不变。
若江晓花因柳家人的毒打,最终丧命,柳家需给江家100两的安葬费。
鉴于柳家所有人都需要服刑,这100两,柳家需提前交到县衙,由县衙保管,保证随时能将安葬费给到江家人手中。
若江晓花没有因柳家人的毒打而丧命,这100两的安葬费柳家人便不用出。待柳家人出狱之日,县衙自会将100两银子退回。”
服刑。
出狱。
柳家人听到这,渐渐回过味儿了。
他们要服刑?
要蹲大牢?
然而,不等他们发疯,又听县令大人道:“由于方才柳家人先后两次污蔑江晓花,试图毁江晓花清白,对江晓花造成了新的伤害。
因此,柳家人给江晓花的经济补偿,从原本的100两,改判为200两。”
众人一听,惊讶不已。
柳家人刚想到自己要蹲大狱,结果听说赔偿从100两涨到了200两,瞬间又懵了,满脑子都是钱。
什么意思?
他们才刚省了50两的抚养金或20两的调养钱,结果转眼间,又多给了100两的经济赔偿?
这……
这不是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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