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家父文宣帝

第1234章佛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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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4章佛律(第3/3页)

国官序内,都官尚书的地位比廷尉卿要高一些,司马子瑞便属于升迁了,这令他喜不自胜;

高殷也记得当初司马子瑞在自己拎走一些死刑犯时有所宽容,不仅是对那时候的汇报,而且可以看出司马子瑞对皇权和他本人十分亲昵,不会影响他接下来要做的事:

“这八百正僧的试题,便由都官曹根据齐律拟定,重在明习律理、通晓文牍与民情。虽欲求其高深,然以其能解读律文,案卷书要,辨明是非为先,日后地方郡县有民立讼,持而不决,可聘此明法正僧替己诉讼。”

众臣愕然。

至尊要做什么?让这些僧人……参与地方诉讼?!

无讼才是他们的追求啊!

“至尊,讼多则民繁,百姓若为蝇头小利便诉衷公堂,一争曲直,则终日奔走于讼牒之间,荒田废业,兄邻里成仇!”

一官员挺身而出,劝谏道:“古之治民,贵在教化,使民知耻而远罪,非以刑名钩距为能也!”

高殷微微颌首,看向其他人:“还有意见么?”

“臣附议!”

又有一名官员出列,躬身微拜,而后道:“沙门本为方外之人,超然于俗务。今使僧人涉足讼牒、替人书写状词,则僧人便与刀笔吏无异;百姓见僧人也争利,必生轻慢之心。佛法所以化民者,在庄严敬畏;若沾染市井争讼之气,则佛不佛、律不律,恐反失其本!”

“也有些道理。”

不需要高殷再次看望,立刻又有几名官员出言:“再者,都官曹与州县本有定规,若僧人可代民诉讼,则州县官吏视此为侵夺职权,必生嫌隙;百姓见讼事可托僧人,亦将轻慢官府……”

“法者,国家之重器,不宜假手于方外之人……”

“恐此门一开,流弊渐生,日后僧人挟讼术以扰民、以渔利,则好事反成祸端……!”

“请至尊三思呐!!!”

十几名官员七嘴八舌说完意见,异口同声向高殷下拜。

高殷沉默数息,忽然仰头哈哈大笑,笑得臣子莫名其妙,继而毛骨悚然。

坏了,至尊不是要……效仿先帝吧!

那十几名官员也想到了这点,面皮皱得像是被尿液浸染的床单,无限扭曲起来,立刻跪在地上请罪:“臣等无知,妄言国政,望至尊恕罪!”

如果是大明朝,他们巴不得皇帝暴怒打廷杖,反正打不死,还能搏声名;然而或许是高殷近日的和气姿态,让他们忘了,这是天保大帝的继承人,也是击溃娄党、清洗勋贵、一年便夺回皇国大权的月光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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