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笔:从大清开始的盗墓生涯

第122章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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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通缉犯(第2/3页)

夫子这一行里的“流派”。最出名最神通广大的,无非四个。分别是:搬山、卸岭、发丘、摸金。

这个人的右手如此形状,分明练的是发丘指。

这种本事一般不外传。不是这个组织的人除非有大机遇,否则这辈子都不会有练发丘指的机会。

就算运气好得到了方法,也未必能练上。要么是年纪大了,要么就是练坏了。失败了都算好结果,要是练的手废了,那才是悔不当初。

由此可见一个会发丘指的人有多贵,这意味着有这个人存在,此行就算不丰收,也不会太差。

收益也伴随着风险。也意味着这种人不会轻易下地,一旦下地,必然是大墓。

旦角原本以为这都是传说,如今真看见了,立刻不敢耽搁。

他让丑角把人放在自己背上,立刻背着张海桐跑出林子,蹭的一下蹿进班主消失的灌木之中。

就是这一背,旦角才发现这个人身体格外的软。这种软不是女人那种与生俱来的柔软,某种意义来说,比那个还要软点。

仿佛这个人对于浑身骨骼的掌控力已经浑然天成,对整具身体的控制度绝对高的可怕。

旦角虽然本职是盗墓,但也确实对唱戏有点热爱。他第一想法是,这下子省事儿了,这人要是唱乾旦,什么练功夫的事儿都省了。

就是不知道眼神儿和声音怎么样。要是都还好,放在寻常戏班都算捡到宝了。

何况他们这野班子还有副业呢!

……

正是偷了这么个大活人出去,旦角还不清楚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张启山的人把这附近翻了个底朝天,就差把地皮都犁一遍了。结果愣是没找到人。

再往前面走,那可就出了张启山势力范围能波及的最大范围了,张副官也鞭长莫及。

而且这次搜查如此声势浩大,也是为了给南京方面一个态度。

我们长沙这里可是出了力的,而且是尽心尽力。但是凶手跑了,我们也没法子,你们自己看怎么办吧。

这事儿就这么结束了,也只能这么结束了。再多点动作就会露出马脚,毕竟大家都不是傻子。演戏也要有个度,不能招人烦。

野班子偷了这么个“宝贝”,又大概知道了长沙城的动作,因此不敢再走官道,一直走小路翻山越岭。

戏班子里的人随便把张海桐背上的伤处理了,倒上烧酒消毒,而后直接敷药。最后用布条裹起来。

这种方法虽然粗糙,但已经是野外最好的处理办法了。

旦角看见他身上的纹身,更觉得这人有大本事。

等这人清醒过来能走动了,班主和旦角才发现这小子有点怪。平时没事只知道发呆,要不就捧着他们的戏文书看。

你跟他讲话,他也只会简单的应答。问他一些事,他就不说话了。

安静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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