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1979:我带全家顿顿吃肉

第394章练枪的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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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练枪的好时机(第2/3页)

的狼尸,连同那头曾经不可一世的狼王,一具具收进了系统空间。

他没有立刻下山回村。

虽然作为守山人,保护村子安危是责任,但这份“轻松”解决三十多头饿狼的能力,不能表现得太过随意。

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乡亲们难免会觉得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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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生出依赖,觉得他陈冬河就该为他们扫平一切危险。

在别处,守山人遇到这种事,大多也就是上报了事,或者组织民兵防御。

陈家屯能有他,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

既然已经深入山林,陈冬河便决定把枪法练到高级。

刚才的战斗,加上点杀瘫狼,系统提示枪法熟练度已经涨到了(898/1000),只差一百零二发子弹了。

枪法升到高级会是什么光景?

他很是期待。

不过目前用得最顺手,感觉提升空间最大的,还是那已经达到高级的刀法。

刚才在狼群中那如臂使指,游刃有余的感觉,让他回味无穷。

刀锋所向,群狼辟易。

甚至没有一只爪子能真正抓破他的棉衣!

那种掌控生死,洞悉破绽的感觉,令人迷醉。

若是再升一级,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

陈冬河意念一动,将最后几头倒毙的野狼也收进了系统空间,只留下雪地上几滩暗红刺眼的狼血和凌乱交错的爪印。

他深深呼出一口气,白雾在冰冷的空气中凝成一团,瞬间又被凛冽的山风撕扯消散。

四周死寂,只有风掠过光秃秃枝桠时发出的呜咽,像是什么东西在暗处低泣。

他反手从系统空间里掏出那把保养得锃亮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冰冷的金属枪身握在手里,带来一种沉甸甸的踏实感,这钢铁的触感比任何话语都更能驱散深山老林的寒意。

以他如今的身手,即便枪里没了子弹,赤手空拳遇到下山猛虎也敢周旋一番。

甚至瞅准那畜生扑跃的破绽,用腰间的猎刀反手捅进心窝也并非难事。

眼下,正是练枪的好时机。

村里的父老乡亲虽然没跟来,但屯子离山脚不过两三里地,密集的枪声肯定能顺着风飘过去。

他正好可以用“打狼”来解释。

念头至此,陈冬河眼神锐利地扫过四周,像刀子刮过雪地。

一只灰扑扑的麻雀“扑棱棱”扇着翅膀,刚落在不远处一根枯枝上,小脑袋机警地转动。

他几乎想都没想,抬枪、抵肩、三点一线、扣动扳机,动作行云流水,快得只在一瞬。

砰!

炸雷般的枪声在山林间爆开,惊得附近树冠里一片扑翅乱响。

那麻雀瞬间被威力巨大的步枪子弹撕成了碎片,连哀鸣都来不及发出。

只余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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