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第三条
第528章第三条(第2/2页)
括如何表彰道德模范、如何惩治不孝不义之徒、如何净化社会风气等等。
第二天早朝,苏清霜便正式颁布了以“明人伦”为核心的第三道新政诏令。
这道诏令的内容,涵盖了教育、法制、道德建设等多个方面,堪称一份全方位的“社会改造蓝图”。
诏令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点:
一、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在各州县广设学堂,并设立“助学基金”,资助贫寒学子。
二、编纂和推广蒙学读物和道德教化书籍,加强家庭和社会教育。
三、修订《大周律》,使其更加完善、公正、人性化,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
四、表彰道德模范,惩治不孝不义之徒,净化社会风气。
这道诏令的颁布,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有人拍手叫好,认为这是从根本上提升国民素质、改善社会风气的善政;也有人不以为然,认为这些举措过于理想化,难以真正落实;还有一些守旧人士,对女子入学、修订律法等举措表示强烈反对。
但无论如何,苏清霜的改革,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她不再仅仅关注经济和物质层面,而是开始深入到社会和精神的层面,试图重塑整个大周的灵魂。她知道,这将是一场更加漫长、更加艰巨的战斗,但她已经做好了准备,为了她心中的理想国度,奋斗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