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1章苏天官
第861章苏天官(第4/5页)
,按伤情轻重有个章程,避免日后争执。」
一名工人代表补充道:「是这话。上月刘二娃被烫了手,管事说活不重,只给三天工钱。可他那手十天都动不得,家里就断了炊。若有章程,按章程办,我们也不闹。」
另一名工厂主皱眉:「章程好定,钱从哪来?如今玻璃生意看著热闹,实则利薄。若每有工伤都照付工钱,小厂恐怕难以为继。」
李费早有准备:「此事可参详江南一些纱厂的办法。由厂方每月按工人数,提存一小笔钱,专设为工伤公积」,官府也出一份,责任共担嘛。」
「平日不动,遇有工伤则从此项下支取。如此,既不致骤然加重东家负担,工人亦得保障。具体数额,可按厂子规模商议。」
县令此时开口:「李夫子这个公积」之法,似有可采之处。诸位东家以为如何?」
工厂主们低声交换意见。
永明东家道:「提存公积,倒是个办法。但工伤认定须严格,不能工人说伤就伤。须有厂内管事与县衙指派吏员共同勘验,出具文书,方可动用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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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点头:「正当如此。程序公正,方能服众。」
双方就细节又争论了半个时辰。
最终,在县令的调和下,达成初步协议:
由县衙草拟《房山县玻璃工厂工伤处置暂规》,明确工伤认定范围与程序;
厂方依规模设立工伤公积金,工厂主、官府分别出资;
工人因工伤休养期间,可视伤情领取原工钱五至七成,医药费由厂方承担。此外,鉴于物价,工人月工钱亦酌情上调半成。
县令最后道:「暂规试行半年。半年内,各家工厂依此办理,工人不得借故滋事。半年后,由县衙召集双方再议,查漏补缺。」
他看向李贽与工厂主,「如此可好?」
李贽与工人代表低声商议后,拱手道:「县尊明断,工人方面无异议。
工厂主们也点头同意。
协议既定,消息很快在房山县各玻璃厂传开。工棚里,识字的工人将暂规内容念给众人听。
「养伤有钱拿,药钱厂里出————李夫子真给咱们争来了。」
也有人担忧:「说是这么说,到时候厂里不认帐咋办?」
「县衙盖了印的,他们敢不认?再说,李夫子不是还在么?」
李贽并未松懈。
他召集各厂工人代表,在扫盲夜校的课堂上专门讲解暂规内容。
「规矩有了,咱们自己也得明白。哪些算工伤,怎么报验,钱怎么领,都要记清楚。
以后遇事,就按规矩来,不必再闹。」
他又提醒:「暂规只行半年。这半年里,各家厂子按不按规矩办,咱们都要留心记下。到时再去谈,就有凭据。」
几日后,永明玻璃坊一名工人在吹制时被爆裂的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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