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章黄宗羲定律
第570章黄宗羲定律(第3/5页)
由推诿,更不得不经审判便将人犯交还主家。」
「主家对奴仆动用私刑,致伤、致残、致死者,与常人同罪论处,不得减等!」
「此条旨在打破「奴命贱如草」的陋习,将主奴间最核心的暴力惩罚权收归国法。」
「诉讼也要平权,很多蓄奴之家,以义子之名,用宗法来阻止诉讼。」
苏泽点头,儒家的纲常制度,对于子诉父、妾诉夫,这类的诉讼都是可以不受理的,甚至这类诉讼的提告人,反而会被官府处罚。
很多江南地区的豪族蓄奴,都是以收继义子的名义,那一旦被家主责罚,就是父亲惩戒儿子,官府自然也没办法介入。
「朝廷要承认义子的继承权。」
听到这里,苏泽连呼「妙」。
李一元这一招太厉害了!
只要承认义子继承权,这种挂籍蓄奴的漏洞必然会被堵上。
家业传承,是这些豪强大族最重视的事情,谁也不会在这件事上给子孙埋雷。
李一元继续说道:「最后,重申洪武旧制关于勋贵、官员蓄奴数额之限。责成吏部、礼部定期核查,对严重超额者,虽因现实难以尽数裁撤,但必须形成威慑,令其不敢再行大规模新增。」
「对无特权而蓄奴的庶民富户,则严格执法,按律杖一百,即放从良」。」
李一元目光灼灼地看著苏泽:「以上几策,其核心还是官府的司法介入。」
「只要官府能切实受理奴仆之诉,依法惩处残虐之主,便能极大震慑不法,使豪强有所忌惮。」
「同时,给予奴仆一线希望,使其知国法尚存,不必铤而走险。」
李一元叹息道:「但此为治标之策,意在稳住局面,消弭戾气,防患于未然。」
「至于蓄奴之本,子霖应该比我更清楚。」
苏泽认真听完,迅速理解了李一元的深意。
这确实是立足现实、最具操作性的方案。
但是李一元所说的「本」,是为什么百姓要主动给大户当奴隶?
蓄奴问题是双向的。
一方面,豪强大族需要蓄奴。
另一方面,因为朝廷的苛捐杂税,让普通百姓主动投效那些有功名的士绅家族,希望用这个方式来避免徭役。
苏泽如今也明白了,为什么张居正要坚持实行一条鞭法了。
老百姓害怕的是役,而不是税赋。
大明名义上的税赋其实并不高,但是普通百姓承担的杂役是非常严重的。
最简单的,就是兵役了。
原时空,明末陕西的问题,一个根源就是秋防兵役。
原时空的河套问题没有解决,所以每年冬季黄河结冰的时候,官府就要动员百姓去卫所服役,因为要从秋天开始动员,所以称为「秋防」。
从秋天防到黄河化冻,这小半年的时间,服役的百姓要背井离乡,自己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