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8章律令制度
第548章律令制度(第4/5页)
观我朝,虽有《大明律》为纲,然时移世易,律文难周。遂以「例」济其穷,然例出多门,解释纷纭;吏胥操持,因缘为奸。」
「一案而十解,民无所措手足;例繁而弊深,国法威严渐堕。此非立法之失,实因修订乏专、统合无主也!」
「今有一急,非专任大臣不可解!」
「统合法源之急。当效唐制,集《大明律》为根本,汇历年成熟之判例、则例、诏敕,汰芜存菁,厘定等级,纂修《大明会典·律令篇》及《隆庆格》,以为天下法式。禁地方擅引私例,杜胥吏舞文之弊。」
「臣伏惟请增置「司法专务大臣」一职,专责天下律令格式之修订、解释与颁行。」
紧接著,苏泽掏出【手提式大明朝廷】,将这份奏疏塞进了系统。
一【模拟开始】
奏疏送达内阁。
内阁首辅高拱支持你的奏疏,赞同在内阁中增设司法专务大臣,统筹进行司法改革。
张居正也支持你的奏疏,认为需要正本清源,梳理国朝的司法体系。
诸大绶虽然支持司法改革,但是反对增设大臣。
刑部礼部本来是他的这个专务大臣的职责范围,再增设专务大臣,等于将刑部从他的权力范围剥离。
内阁意见分歧,奏疏送呈御前。
但是内阁也有隐忧,律令制度还包含了对皇权的限制,相权日重,这份奏疏能不能通过,还要看隆庆皇帝的意思。
果不其然,隆庆皇帝留中了奏疏。
【模拟结束】
【剩余威望:10400点】
【若要完全通过《请增补司法专务大臣疏》,需支付3000点威望值,是否支付?】
果不其然,这份奏疏在内阁几乎都获得了支持,就算是反对的诸大绶,也是反对分割他的权力,而不是这件事本身。
但是这份奏疏,也引起了隆庆皇帝的忌惮。
隆庆皇帝只是病了,他的思维是正常的。
太祖朱元璋一再强调立法师事于唐,但《大明令》《大明律》及此后的明朝法律文件,如《诸司职掌》《问刑条例》《皇明条法事类纂》《大明会典》及各单行条例等,为何皆采用肇始于元朝的六部分类编纂体例,而非恢复唐朝法律体系的编纂体例?
原因自然也简单,这是为了君主集权的需要。
朱元璋的理想体系,六部直接对接皇帝,用后世的话说,就是扁平化垂直管理,所有的事务都要交给皇帝来裁决。
只可惜,除了朱元璋之外,后任的皇帝,都远不如他勤政。
就是成祖朱棣,也更喜欢军务,而不是处理那些繁琐的政务。
于是有了内阁。
当然,后世皇帝也留了心眼,内阁有权无名。
隆庆皇帝已经给了内阁很多权力了,如果按照苏泽奏疏所奏,那以后修订大明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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