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谈判条件:要求证人保护计划
第259章谈判条件:要求证人保护计划(第3/7页)
、无缝衔接、且排除政治干预的。
我们提议的证人保护计划核心框架如下:
1.保护对象:分为两级。
一级保护对象(关键证人):两名。掌握核心直接证据(历史罪证原始持有人及直接关联人)。身份信息将在计划激活后提供。
二级保护对象(协助证人/信息提供者):包括关键证人的一名密切关联人(需保护),以及我方部分匿名信息提供/协调人员(无需知晓其真实身份,仅提供安全通信和紧急撤离支持)。
2.保护范围:终身保护。涵盖关键证人及其直系亲属(如有)。
3.保护措施:
立即安全转移:在协议达成后12小时内,由我方指定安全地点,在fbi、欧盟刑警/icpo、英国nca三方共同监督下(通过安全通信验证,不暴露我方位置),将关键证人转移至绝对安全地点。
身份重置:由合作方协调,在严格保密前提下,为关键证人及其直系亲属提供全新的、经得起查验的合法身份(包括出生记录、教育、工作、医疗、信用历史等全套档案),覆盖至少两个以上互不隶属的友好国家。
安全居所:提供位于高度发达国家、安保严密、医疗等生活设施完备的永久性安全居所。居所地点由我方从合作方提供的多个经我方核查的选项中选择。
持续安保:提供24小时专业化武装安保,安保团队由合作方背书但独立运作,其忠诚度需经我方认可,并建立直接向联合调查组核心及我方指定的双重报告机制。
有限豁免:书面保证,关键证人因其配合调查、提供证据的行为,就其所涉及的、与被调查的‘隐门’相关的、非暴力的金融及协助类行为(如有),在美、欧、英等相关司法管辖区内获得不起诉或豁免协议。此豁免需经相关国家最高检察机构确认。
资金保障:设立独立信托基金,确保关键证人及其家属终身生活、医疗、安全保障无虞。资金可由被冻结的‘隐门’非法资产中拨付一部分,或由合作方先行垫付。
4.执行与监督:成立一个由fbi、欧盟刑警/icpo、英国nca各派一名高级别、可信赖官员组成的三方监督小组,全权负责并协调该证人保护计划的执行。我方保留通过加密信道与监督小组直接沟通、核查保护状况的权利。任何对保护计划的变更或终止,需经三方监督小组一致同意,并提前通知我方。
5.‘飓风’预案:证人保护计划顺利启动并运行后,我方将分阶段解除‘飓风’预案的触发条件。但作为最终保险,全部证据的最终控制权,将在关键证人确认绝对安全、且联合调查取得实质性进展(如首批关键资产被成功冻结、主要嫌疑人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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