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章:红袍公报
第1044章:红袍公报(第3/3页)
朝廷名义,发往江苏巡抚衙门及松江府,并明发天下各督府、行省。”
“瑞丰祥纺织厂,罚没其过去三年全部账面利润及查实之非法所得,用于设立‘苏州纺织业工伤救助与童工安置专项基金’,由青年复社监管。”
“厂长、主要管事、涉事账房,一律锁拿,交由有司,依《红袍刑律》及《劳动律》严审重判,涉事地方官吏,有徇私包庇、玩忽职守者,一并查处,绝不姑息。”
“瑞丰祥厂区及剩余资产,暂由该厂现有工人推举代表,组建‘工人生产管理合作社’代管,在朝廷派驻特派员指导下,恢复生产,自负盈亏,原厂主及家族,剥夺其所有权及经营资格。”
“将此案处理结果,刊登于《红袍公报》及各省主要报章头版,告诉天下人,尤其是告诉那些还在观望、还在拖延、还在以为可以继续按‘老规矩’行事的人。”
“红袍的‘惯例’,从今天起,要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