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年代:我怎么多了三个前妻

第175章倒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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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倒水泥(第2/3页)

算很熟悉,可是架不住这些人都是非常会做事的人,一辈子都在干农活,做起这件事情来虽然不算很熟练,但是他们体力好、领悟能力高、动手能力强,所以做得非常顺利。

大家热火朝天干起来了,陈阳自然也在其中。

而且他一个年轻人,又是自己家里的事情,做的是最起劲,也是做的最累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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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的最起劲最累,但是另外一边陈大春跟他一样,基本上都是陈阳做什么陈大春就跟着他做什么,两人主打配合。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陈大春对陈阳非常服气,他让他做什么他就会做什么。

而且两人一起做了这么久的生意,出外面去打猎打鱼也非常配合,他们两人做配合倒是非常顺利。

但陈大春还是一个评价,那就是干事非常努力认真,陈阳让他做的事情从来不会拖拉。

而且他在做这些死功夫上面也非常有能力,身体素质又好,所以做的非常好,哪怕是陈阳都想给他竖起大拇指叫声好了。

就这样的陈大春有什么可嫌弃的?

人家才是最厉害那一个人。

所以早上吃饭的时候陈阳把陈大春叫到自己身边,不停给他夹红烧肉。

这可是真的红烧肉啊!

这是不是野猪身上的,而是家猪身上的,是陈阳特意买回来的。

这东西其实比野猪肉好吃多了。

其实真正吃过野猪肉的人是很少人会喜欢野猪肉的,野猪肉是特定年代里无奈的选择,因为味道相比于家猪来说真的差了好多。

特别是在这个缺衣少食的年代野猪肉身上的肥肉较少,对于他们来说更是味同嚼蜡。

家猪肉身上的肥肉多油脂多,这个年代大家最需要的东西,所以家猪远比野猪要好吃的多。

再加上家猪身上没有那股子骚味,而野猪肉身上的骚味气很重,一般情况下有的选都是选家猪肉。

此时这家猪肉炖上着红烧肉,特别是那么大块,一块一块放在那里,咬一口油脂全部滴溜下来,再加上还加了豆豉,豆豉的咸香味也灌注到里面去,分外好吃。

陈大春也是真的饿了,看着这么好的红烧肉猛干个不停,而且一边吃还一边不停点头称赞。

“好吃好吃,嫂子做的饭真好吃。”

不要说是他认为好吃,在这里帮忙的哪一个不是这么认为?

“大家可千万不要客气啊,想吃什么就夹什么,而且得吃饱一些。”看着这有泱泱几桌人,陈阳对大家招呼。

其实相对于午餐和晚餐来说他们这早餐要简单一点,到了晚餐才是最重要的一餐。

“今天可能做。的时间比较长,而且大家要办的事情也比较多,也会比较累。大家得吃饱一些。”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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